全国科学补硒工作视频(全面补硒工程)
国科办才〔202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技主管司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营造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总体安排,科技部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推荐的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且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2.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富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4.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5.具有原创性;
6.丛书为成套作品;
7.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数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及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技主管司局推荐作品数量为7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推荐作品数量为5部。如推荐作品数量超过上限,将按推荐顺序选取相应数量作品参评。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202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1份、《2023年推荐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简介》(附件2)1份以及作品实物一式5份(套)。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与纸质材料(包括所有推荐材料的纸质盖章原件和作品实物)一并邮寄到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四、截止日期
推荐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以收到邮寄材料日期为准。
五、评选程序
202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工作含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三个环节,主要采取同行评议的方式,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后,确定202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