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硒农产品权威机构(中国富硒农产品平台)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富硒)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市为抓手,以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基本路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企业主体原则,全力打造安康“绿色优质农业牌”,实践探索出“一个生产基地、一个经营主体、一个特色产业、一套质量标准、一套监管体系、一套追溯系统、一个产品品牌”的“七个一”全程质量管理模式,成功培育了一批安全优质、美誉度高、具有安康地域特色的农产品精品。
一、安康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现状
(一)产品规模不断扩大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政策引导、市场拉动、企业参与等措施,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规模、产品数量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产品156个、有机农产品4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8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47个、特质农品60个、良好农业规范技术体系认证(GAP)32个、全国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经营主体54个。平利县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列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县;汉阴县被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评定为省级优质农产品重点县、陕西安康天瑞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3家农产品生产基地评定为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快速发展,对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
全市现有各类正常运营的农民合作社365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1家,省级示范社77家,市级示范社218家;已建成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园区170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4个、市级497个、县级园区1166个。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不断增加,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提供了更多的申报主体资源,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数量的不断增长又促进了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两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随着生产组织化集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以绿色食品、地标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为代表的优质农产品产业向优势带集中,推动了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生产方式不断转变
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具有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特征,获证主体中80%为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好地推行了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了生产方式转变,70%的获证主体优先选择使用生物或者高效、低度、低残留农药,减少了对农产品的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在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主体通过对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包装储运等环节进行全程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从而确保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认证过程,实质上是对生产主体进行技术培训和服务、推广标准化生产的过程,这对增强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发挥了明显作用。在省市农业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中,绿色优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背书,有利于农产品快捷入市,提升品牌溢价,促进产品销售。
二、安康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化发展速度较慢,竞争实力不强
近几年,虽然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迅速,但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的主力军—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总体实力相对薄弱,整体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作用有限,很大程度限制了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专业合作组织在资金、市场营销、科技上处于弱势,且合作社社员与组织之间结构较为松散,未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没有发挥出合作组织在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中应有的作用。
(二)少数产品营销能力较弱,品牌效益较差
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最终目的是要让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出既安全又优质的农产品,“守住安全底线,提升品质高线”,体现优质优价,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发展。不仅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还要有强有力的市场营销。光靠分散的农户单打独斗闯市场,无法形成声势;小批量的生产,难以做大品牌;农产品不优质就谈不上走向市场、扩大份额。有的认证企业虽然通过了绿色优质农产品相关认证,却没有形成品牌,或者忽略了品牌的宣传培育,少数获证企业品牌意识不强,产品“有名无牌”,市场竞争优势不明显。部分农产品品牌多、杂、乱、小,难以形成自己的拳头产品,集中优势聚力打响品牌的局面没有形成,市场销售处于自发状态,不能很好利用媒体广告、公共宣传等来全方位塑造品牌形象。有些企业虽然有了产品品牌,但不重视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包装,加工包装档次太低,缺乏对品牌的持续维护和管理,对品牌建设缺乏整体性、系统性、长期性品牌建设规划,导致消费者认同度、市场美誉度、信誉度不高,品牌效益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部分企业认证积极性不高,获证产品用标率低
虽然绿色优质农产品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认证是一种服务性公益性行为,但在产地环境及产品质量评价方面企业要承担检测费用,加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没有形成,部分企业获证产品在销售上没有很好的体现出“优质优价”,从而出现一种“产品获得认证后缺乏自己的独特品牌—企业宣传不够—公众认知度不高—认证与不认证产品都在市场上销售—品牌效益不明显”的尴尬局面,导致部分企业认证积极性不高。从部分已获得认证的企业来看,由于标志使用增加人工成本与初级农产品低盈利性的矛盾,使得申请人用标积极性不高;不敢用、不会用、用了但不规范及超范围使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企业品牌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认知度偏低,优质优价机制形成不力,使得标志推广缺乏源动力,用标率较低。
(四)个别地方重视力度不够,扶持资金匮乏
个别地方重认证申报轻证后监管和品牌宣传,缺乏必要的培育引导和政策支持。
部分县级认证机构对产地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把关不严,产地申报者对生产者的培训不到位,经营主体科技文化素质较低,操作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的需要。
三、安康市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规划,夯实发展基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和激励机制,通过顶层制度设计、项目带动和奖励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包装标识和质量安全品牌认证。抓好绿色优质农产品(富硒)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实施“富硒+有机”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把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与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有机结合,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规范生产过程,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大力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产品可追溯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市场有监测、全程可追踪,夯实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基础。
(二)增强政府服务功能,为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建立健全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工作技术服务体系,做到认证工作“有部门抓、有单位管、有人具体负责、有技术支撑队伍”。为认证主体提供优质品种、先进生产技术和标准,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服务,保障生产出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二是要加大对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证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维护好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质量、信誉和形象。三是全面加强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检查员、监管员、内检员常态化培训考核和交流研讨新机制,不断提升认证机构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要重点培育外向型、支柱型龙头企业,凡是市场潜力大、加工层次深、科技含量高,对当地农业发展有带动力的认证企业就应给予扶持培育,使其更好地发展壮大。五是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富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认证产品的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以奖代补机制;对产品质量好、获得相关认证的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以提高企业认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和宣传推介
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自媒体等线上平台,开辟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专版和专栏,大力推介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特别要加大安康已获得“国字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力度,聚力打造“秦巴优品 硒有安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着力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全要素品牌体系;在安康城区等其它省会城市建立绿色优质农产品展销展示宣传平台和直销窗口;积极组织获证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博览会、杨凌农高会、绿博会等展会,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渠道,全面、广泛的宣传推介和报道安康特色富硒绿色优质农产品,提高消费者对安康特色农产品品牌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作者周小舟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陈潇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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