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富硒大米的标准(富硒大米含量最高的有多少)

硒宝 10-28 18:12 15次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于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根据《赣州市2021年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我中心草拟了《2021年于都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之前反馈至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刘泽华,(电话:;邮箱:)。

附件:2021年于都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于都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0日

2021年于都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发展富硒农业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的指示精神,推进于都富硒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赣州市2021年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总抓手,以建设“于都硒”品牌为主线,突出“绿色、生态、优质、富硒”特色,坚持市场导向,强化科技支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富硒蔬菜、富硒脐橙、富硒稻米、富硒茶油、富硒茶叶五大产业,创建“世界生态硒地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构建起富硒品牌突出、龙头企业带动明显、产业体系健全的发展格局,实现“以硒兴业”“以硒富民”,助力乡村振兴。

(二)年度目标

围绕五大富硒产业和“于都硒”区域品牌,加快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扩大标准化基地规模,全年新增富硒农业示范基地5.2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富硒农业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提升现代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益效率,示范基地富硒农产品年产量6万吨以上(其中蔬菜4万吨、脐橙1万吨、稻谷1万吨、茶油15吨、茶叶5吨),直接销售收入6亿元以上;研究掌握富硒农业核心技术,开发“于都硒1号”系列种源,研究制定生产技术规程以及产品质量标准,健全“于都硒”产品系列,打造产业发展标杆;认证富硒产品50家以上,培育3-5家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龙头企业,深度开展品牌营销和推广,逐步提高企业和品牌的辨识度、知名度。

(三)基本原则

——合理布局基地。坚持特色产业与优势资源相匹配,充分运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调查结果,结合各乡镇产业发展现状划定富硒生态区域,统筹布局、择优确定示范基地。

国家对于富硒大米的标准(富硒大米含量最高的有多少)-硒宝网

——突出标准引领。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种植、加工、包装、运输和销售等产业链各环节。参照执行绿色生态等国家地方标准,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绿色富硒农产品供应基地。提高生产机械化、设施化、工厂化和智能化水平,助力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畅通产业链条。以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为聚核,打造产业联合体,补齐发展短板弱项,畅通研发、种植、加工、检测、运输、销售等环节。坚持品质品牌优先战略,内部建设和招大引强并举,稳步推动质量提升与规模扩面,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二、重点实施内容及扶持政策

(一)富硒蔬菜

1、建设内容

——示范基地。建设富硒蔬菜基地2万亩。发挥已入驻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作用,对主要蔬菜品种的品质产量提升和富硒标准方案等进行试验和验证;逐步形成富硒蔬菜标准化种植和管理方案,包括培育“于都硒”蔬菜种子、试种新品种、运用新型农业器具、建设运行智慧农业系统等;以示范基地为平台,通过现场展示、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富硒文化。依托中化农业技术体系,优化提升现有种植技术标准,形成全套种植技术、管理方案,引导种植主体科学种植;线下派驻农技团队进行跟踪服务,构建种植主体服务清单,通过定期巡园、现场指导、定期培训、预警提示等措施,保障方案实施取得实效;线上对接MAPBESIDE全程品控溯源系统,通过“慧农APP”建立基地档案,实现全过程追溯;加大种植端和产品端研发,筛选出具有较强富硒能力的3-5个品种,转化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富硒蔬菜产品。

——标准建设。参照富硒蔬菜国内外有关标准,与科研机构共同起草发布3个以上主要种植品种的富硒栽培、产品加工、运输及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检测。增强快速检测硒含量、有机硒含量、有毒有害物含量及农药残留等指标的能力。将同时达到富硒标准、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认定为富硒蔬菜。

——运输加工。配套建设冷链物流、冷藏冷冻库等设施。

——龙头企业。培育3家集种植、加工、运输、销售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单个企业种植规模1000亩以上或年销售富硒蔬菜2000吨以上。

——宣传销售。对接国内大型批发市场、商超、电商等销售资源,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加大线下线上销售渠道的推广。

——品牌运营。筛选出部分优势富硒蔬菜品种,申请相应区域公共品牌、商标、包装标识,严格授权使用;通过MAPBESIDE等全程品控溯源服务背书,以小包装净菜销售方式实现产品溢价,满足品质消费人群需求。

2、扶持政策

国家对于富硒大米的标准(富硒大米含量最高的有多少)-硒宝网

——示范基地。对经权威机构检测,产品达到富硒蔬菜通用标准并获得富硒认证的蔬菜基地,在优先享受相关蔬菜种植奖补的基础上,按400元/亩进行奖补。

——运输加工。设施设备购置实行以奖代补,按设备购置费的40%给予补助。

——标准建设。发布团体标准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个,发布地方标准补贴10万元/个。

——宣传推广。由政府主导且以企业为主体参展的,按50%比例补贴参展费用,并对获得奖项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品牌运营。专家咨询、电商助推等品牌运营经费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富硒脐橙

1、建设内容

——示范基地。建设富硒脐橙生产示范基地1万亩,选择有较强质量意识经营主体且果园面积100亩以上的脐橙基地,采用中农硒科富硒技术研究院制定的技术规程,提高果实硒含量。严格按照《赣南脐橙》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管理。经抽样检测,果品含硒量达到10-50微克/千克,果品质量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基地,认定为于都县富硒脐橙示范基地,并在县电视台公告。

——标准建设。与中农硒科富硒技术研究院联合起草《于都富硒脐橙生产技术规程》《于都县富硒脐橙产品质量标准》,先以于都县赣南脐橙产业协会名义申请发布,同步向省标准化委员会申请地方标准。

——加工运输。全县新增5吨/小时加工能力小型分选加工设备20套,15吨/小时加工能力的大型分选加工设备一套。

——宣传销售。组织赣南脐橙主攻市场的赣州乡贤及社会各界成功人士,免费品尝并推广;组织参加国家及各省举办的博览会、展示展销会、产业发展大会。组织评比于都富硒脐橙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品牌运营。以“于都富硒脐橙”为公用品牌,各基地企业品牌为子品牌,统一进行推广并出台指导最低价销售。采用“一果一码”纳入全国富硒农产品追溯系统。

2、扶持政策

国家对于富硒大米的标准(富硒大米含量最高的有多少)-硒宝网

——示范基地。对经权威机构检测,脐橙果品达到《江西富硒水果》标准的脐橙基地,按400元/亩进行奖补。

——标准建设。发布团体标准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个,发布地方标准补贴10万元/个。

——运输加工。在享受农机补贴政策基础上,购买5吨/小时分选加工设备补助2万元/套;15吨/小时分选加工设备补助*万元/套。

——宣传推广。免费品尝推广费用由财政据实拨付;由政府主导且以企业为主体参展的,按50%比例补贴参展费用,并对获得奖项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三)富硒稻米

1、建设内容

——示范基地。建设富硒稻米生产示范基地2万亩,辐射带动大户种植10万亩以上。基地选址硒资源丰富的区域,以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为经营主体,采用“全订单”方式生产。线上对接中化农业MAPBESIDE全程品控溯源、熊猫指南等系统,通过“慧农APP”建立基地档案,实现生产全过程管控、可追溯。加大种植端和产品端研发,筛选出优质具有较强富硒能力的3个左右品种,转化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米产品。

——标准建设。与省粮科院联合制定并发布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于都好粮油硒大米》。县粮食收储公司高标准制定富硒大米企业标准,争取纳入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列。

——质量检测。与江西粮油质检中心和湖北粮油质检中心等权威机构建设战略合作关系,严格把关质量,将取得合格检测报告作为上市销售的前置条件。

——收储加工。县粮食收储公司统一收储,分品种、分产地单品储藏。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根据县内外宣传、销售和推广需要,按订单加工。

——示范企业。引进1-2家省内外粮食龙头企业,围绕生产、销售、加工、储备等进行深度合作,逐步打通富硒大米产业链各环节。发挥粮油协会作用,集聚协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力量,培育本地富硒稻米示范企业,开展大米衍生品研发,健全系列产品。

——宣传销售。参与全国性产销对接会、展销会、品鉴会,推广于都富硒大米品牌;加强与科研院所、传统硒区合作,在于都举办相关会议、论坛等活动;聘请高端广告策划企业,为于都富硒大米制作广告,争取在列车、高铁等受众范围广、覆盖范围大的公共交通上投放广告;与大型电商合作,扩宽销售渠道;在市、县域内的宾馆、酒店和食堂等区域设置展销区并供应产品。

——品牌运营。建立“于都富硒大米”区域公共品牌,聘请品牌策划营销专业机构运营,开展多样化的包装设计,根据不同消费定位分类营销。

国家对于富硒大米的标准(富硒大米含量最高的有多少)-硒宝网

2、扶持政策

——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建设按200元/亩进行奖补。

——标准建设。发布团体标准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个,发布地方标准补贴10万元/个。

——收储加工。稻谷收购资金由农发行等银行贷款,财政予以贴息,收储公司组织实施。对于示范基地生产的稻谷,按市场价加价5%左右进行收购;对于达到富硒标准的稻谷,按市场价加价20%左右收购,加价部分由财政予以保障。

——宣传推广。广告投放、包装设计制作、宣传赠品、品牌运行机构合作、产品前期推广等费用由县财政据实拨付。由政府主导且以企业为主体参展的,按50%比例补贴参展费用,并对获得奖项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四)富硒茶油

1、建设内容

——示范基地。建设富硒油茶生产试验示范基地1000亩,选择县内油茶主产乡镇不同区域的5-10个基地进行试验示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100-200亩。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富硒栽培试验,做好试验示范数据收集及完善生产档案。茶籽采收后及加工油品后,分两次进行硒含量检测。

——宣传销售。参加国家及各省举办的博览会、展示展销会、产业发展大会。扶持1-3家企业建设推广富硒茶油品牌,提高线上线下销售额。

2、扶持政策

——示范基地。对基地试验经费按200元/亩进行补贴;对经权威机构检测,产品达到富硒茶油标准的油茶基地,按200元/亩增加奖补。

——宣传销售。由政府主导且以企业为主体参展的,按50%比例补贴参展费用,并对获得奖项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五)富硒茶叶

1、建设内容

——示范基地。建设富硒茶叶生产示范基地1000亩,选择有较强质量意识经营主体且茶园面积100亩以上的基地,采用中农硒科富硒技术研究院制定的技术规程,提高产品硒含量。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组织生产管理。经抽样检测,茶叶含硒量达到250-4000微克/千克,质量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基地,认定为于都县富硒茶叶示范基地,并在县电视台公告。

——宣传销售。参加国家及各省举办的博览会、展示展销会、产业发展大会。扶持1-3家示范企业建设推广富硒茶叶品牌,提高线上线下销售额。

2、扶持政策

——示范基地。对经权威机构检测,生产的茶叶达到富硒茶叶标准的基地,按400元/亩进行奖补。

——宣传销售。由政府主导且以企业为主体参展的,按50%比例补贴参展费用,并对获得奖项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于都县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对全县富硒农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考核督查等工作。各乡镇指定责任领导,坚定不移把富硒农产品打造成我县农业支柱产业。将富硒农业发展工作纳入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

(二)搭建公共平台。开展富硒农业资源普查,摸底建立“于都硒”资源数据库,实现全县“一张网”。借助中化农业技术优势,建立富硒产业大数据平台,聚焦规模化种植主体,建设集土壤情况、精准种植、种植数据、产销数据、产品溯源、金融数据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溯源体系。整合县内现有的粮食质检、农业质检、市场质检等功能,依托存量设施设备,引入具备资质、能力的检测机构或龙头企业,设置并运营于都农产品(富硒)质量检测站。在县内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于都硒博馆、农贸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中心,一并规划建设“赣南富硒功能农产品博览交易中心”,实现交易、物流加工、综合配套、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等系列功能。

(三)加强项目统筹。将富硒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政策有机结合,对利益联结机制好、带动农户增收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安排产业项目。做好富硒产业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的衔接,结合五美乡村示范点建设分类打造富硒文化乡镇(村),发挥农业项目叠加效应。

(四)增强技术能力。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打造一支爱硒懂硒、会管理、会宣传、会营销的干部队伍。对接产业项目实施主体和产业基地,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分产业组建技术指导服务团队,健全产业工程项目与产业技术体系的衔接机制。联合国际硒研究学会、国家功能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中农硒科富硒技术研究院、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苏州硒谷科技有限公司等业内一流单位,依托国家卫健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口支援,打造区域性硒营养健康研究中心和功能粮油中心。

(五)强化品质品牌。将执行富硒产业相关标准、取得相应检测证明,作为使用于都富硒品牌及商标的前置条件。市监等部门严格市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所有富硒农产品纳入全国富硒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对不达标农产品违规使用富硒标识的,组织联合执法组进行严厉打击。

(六)保障资金投入。每年安排不少于3500万元用于富硒产业发展,其中2000万元左右用于示范基地建设,1500万元左右用于产品宣传、推介和品牌创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风险补偿、贴息等形式,撬动金融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开发“富硒贷”金融产品,政府贴息比例提高至70%。额度控制在2亿元左右。对于培育“于都硒”农产品新品种且规模化推广种植的,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个。对于专业机构认证为自然富集而非人工添加硒的产品,按1.5万元的标准给予相关企业首个认证产品经费补助,同个企业每增加一个产品认证按0.1万元的标准增加补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