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的富硒产品合格吗(富硒产品的重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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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日发布关于对吉林省鹤临香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硒酸菜抽检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的核查处置情况公示,信息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省鹤临香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硒酸菜,检验结论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2024年3月15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吉林省鹤临香农业有限公司酸菜进行了监督抽检。2024年4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检验结果告知书附带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BJSP2402324)送达相对人。2024年4月28日,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2024年3月4日生产规格型号1000克/袋富硒酸菜5箱,每箱10袋,成本为5元/袋,以售价为6元/袋全部销售给洮南市好又多连锁超市,货值金额为300元,违法所得50元。当事人生产的富硒酸菜食品标签标明如下:食品添加剂:无。经检测该批次富硒酸菜含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调查中,当事人承认该批次富硒酸菜外包装食品标签没有标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与标签标明的事项不符。

三、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及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能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故依法给予从轻处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上缴国库;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四、组织复查情况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 2024年8月5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完善企业标准和产品标签,已送达第三方检测。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进行反映。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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