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硒农产品认证程序(富硒农产品认证机构)

硒宝 09-30 10:10 38次浏览

广西富硒农产品认证程序(富硒农产品认证机构)-硒宝网

广西富硒农产品认证程序(富硒农产品认证机构)-硒宝网

广西富硒农产品认证程序(富硒农产品认证机构)-硒宝网

祖强种植家庭农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寺村镇大士会村,由农场主黄祖强于2014年8月成立,主要从事当地特色粮食作物象州红米的种植销售与社会化服务。农场经营面积369亩,其中水田167亩、鱼塘120亩、果园82亩,年产优质稻谷70多吨、水果270吨,产值达212万元,利润超过70万元。2015年被评为广西优质稻生产示范基地,2017年被评为广西示范家庭农场。

一、适度规模,合理规划种植,追求最佳经营效益

农场根据自家劳动力情况,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最佳生产经营规模和种植结构。

一是适度规模经营。由种植167亩水田起步,逐步流转土地扩大农场规模,目前经营面积稳定在369亩。在实现规模化、机械化生产的同时,做到精细化管理,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较高的产出投入比。

二是合理规划种植结构。象州红米作为象州县的地理标志产品,与普通稻米相比具有高产稳产、营养丰富、口碑信誉好、市场销路宽等多种优势,比普通稻谷收购价每千克高出0.5元左右,每亩净效益提升300~400元。农场同时种植象州红米、黑米、香米,在早稻、晚稻两茬种植中科学搭配水稻品种,采用不同的种植比例,早稻时多种红米,晚稻时多种黑米,提升了稻谷产量和处理加工效率,实现了节本增收。

三是多产业共同发展。农场利用水稻播种到收割间的农闲季节,发展单位产值更高的稻田养鱼和砂糖橘种植,最大限度地利用农场劳动力和土地,实现最佳规模经营效益。

二、规范经营,机械化助力,实现节本提产增效

一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农场建立完善了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农事措施落实到位,农场管理流程高效运作,财务账目清晰明了,产品质量精益求精。

二是实现全程机械化。农场购置配备高速插秧机、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碾米机等,从耕、育、插、收到烘干、碾磨、包装,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降低了劳动力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益。

三是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在完成农场作业之余,还利用农机对外提供水稻育秧、插秧、打药飞防等社会化服务,在降低自身和农户运营成本的同时,实现了农场多元化经营创收。

三、科学管理,绿色种植,严把产品质量关

农场坚持绿色种植、可持续生产的原则,确保农产品质量过关,农田地力用养兼具。

一是减少农药施用。农场选用抗性较强的当地优势品种,配合高效低毒农药,同时积极推广采用物理防治,通过赤眼蜂生态防治等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实现农药减量增效。

二是使用测土配方施肥“对症下药”。与农业农村部门合作,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土壤情况对其缺乏的元素进行精准施肥,多施用有机肥,减少普通复合肥;同时,在水稻生长过程中喷施硒元素和锰、锌、硅等微量元素,确保水稻良好生长,产出具有独特市场需求的绿色富硒农产品。

三是高效飞防严把用药。农场在施用农药环节使用无人机飞防,根据农业生产时节,严格把控施药时间和用量,提升防治效果,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生态保护。为提高防治效率,农场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与当地农业技术人员保持实时沟通,把握用药时机,保证药效得到充分发挥。

四、塑造口碑,申报质量认证,做大做强本地品牌

象州红米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在宋代即有种植,但过去种植面积小、产量少。多年来,农场大力种植并推广象州红米。

一是积极申报质量认证。“象舟农场”商标产品获得了富硒农产品认定,目前正在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登记程序;农场粮食产品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是统一包装、统一商标。农场生产的象州红米、黑米、香米产品全部采用统一包装和“象舟农场”商标,产地标明“象州县祖强种植家庭农场”,每一件产品都成为农场的移动广告牌,品牌形象深入人心。

三是拓宽销售渠道。农场不仅在产地批发零售粮食产品,还与全国各地的商超签订供货协议。同时,农场积极利用线上渠道,在电商平台注册“象舟农场”品牌店铺,使消费者可以方便快捷地购买到优质的绿色红米。

五、积极学习,发展联合经营,集聚产业发展要素

为提升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农场主黄祖强积极参加各类农技、管理培训,主动向农业农村部门和科研院校的专家请教,与其他种植户交流种植心得和遇到的问题,潜心学习理论知识,并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不断提高农技水平。农场与广西大学农学院共建水稻产学研合作基地、育苗基地,共同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农场技术水平;牵头成立象州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发展联合经营,共享技术装备、品牌商标等资源,实行统购统销,获得最优价格,为成员及其他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实现生产要素共享、抱团取暖、共同发展。

六、示范引领,带动村民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农场成立至今,带动周边村民种植1000多亩优质象州红米、富硒黑米、象州香米,通过统购统产统销的合作方式,有效带动村民发展红米产业。

一是统一购买生产资料,获得优惠价格。农场代表合作的种植户,在生产季节前与农资供应商达成协议,以统一购买提高出货量的方式,获得优惠价格,保证了农药、肥料、农膜等农资产品的质量,降低了种植风险。

二是统一生产流程和标志,确保产品质量。农场通过技术指导和农机服务,对带动农户的育苗、栽培等各项生产流程实行统一标准,确保农事措施到位,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市场需求。

三是保价收购,统一销售。农场通过开展订单生产,以每千克高于市场0.4~0.6元的价格保底回收农户的红米谷子,加工处理后使用“象舟农场”商标进行统一销售。农场每年统一收购销售农户红米超过100吨,保障了种植农户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