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硒农产品发展现状(广西富硒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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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广西地矿局向自治区农业厅移交第一批优质富硒土地调查成果。

“第一批通过验收的南宁市江南区、横县,钦州市钦北区,北海市合浦县等4个县(区)土地质量报告,圈定优质富硒耕地与园地约49万亩。”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田凤鸣介绍说。毫无疑问,这批成果尤其是优质富硒土地调查成果,对吸引诸多企业参与广西富硒农产品开发,提高成果社会影响力及转化应用效应,促进广西特色农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成果喜人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地质调查工作服务“三农”的要求,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地矿局制定了《广西农业地质服务“三农”工作方案》,计划实施时间是2013~2016年。其中,由国土资源厅、地矿局组织开展广西3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18个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区) 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

据介绍, 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主要选择21个县(市、区)连片分布、面积较大的水田、旱地、园地及被包围其中的部分林地、草地开展评价。这次第一批通过报告验收的4个县(区)土地质量报告,硕果累累:一是土壤养分与环境评价良好、土壤环境总体上较清洁,以一等土壤为主。二是大气干湿沉降物环境综合质量普遍较好,绝大部分地区质量等级均为一等。三是灌溉水环境综合质量也普遍较好。其中,南宁市江南区与横县灌溉水有关指标均符合农业灌溉水水质标准;钦州市钦北区与合浦县符合农业灌溉水水质标准的样点均在90%以上。四是圈定优质富硒耕地与园地约49万亩。其中,江南区圈定优质富硒土地约2万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花生、蔬菜等农产品;横县圈定优质富硒土地约8万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花生等农产品;钦北区圈定优质富硒土地约11万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甘蔗、荔枝、龙眼等农产品;合浦县圈定优质富硒土地约28万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甘蔗、蔬菜等农产品。

该成果所提供的各种翔实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对广西耕地保护、编制富硒农业发展规划,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及提供社会共享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为今后保护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服务现代农业

这些丰富的成果,离不开地质工作者前期的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2007~2009年,广西地矿局开展了南宁、贵港和北海3个地区共计2.9万平方千米的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发现了约2.1万平方千米的富硒土壤,这也是目前全国最大面积的连片富硒土壤。这一显著成果,引起了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

2012年4月5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作出重要批示:“建议地勘部门加强与农业部门配合,加强我区地球化学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2012年7月,危朝安、时任区政府副主席林念修、陈章良分别对广西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服务“三农”再次作出重要批示。

随后,广西国土资源厅、地矿局按照《广西农业地质服务“三农”工作方案》部署,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从项目和资金方面支持广西开展1: 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评价工作,累计争取资金1990万元,安排调查面积4万平方千米,现已完成南宁、贵港、北海及玉林部分地区的1:25万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已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11447万元,全面启动了《方案》明确的21个县(市、区)的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计划调查面积约2400万亩。截至2015 年3月31日,项目已完成南宁市江南区、横县,钦州市钦北区,北海市合浦县等4个县(区)的成果报告验收;完成了南宁市邕宁区、武鸣县,贵港市覃塘区、港南区、桂平市、平南县,玉林市北流市、兴业县、博白县等9个县(市、区)土壤样釆集;正在开展南宁市宾阳县,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柳州市鹿寨县、柳城县、柳江县,桂林市全州县、临桂县等8个县(区)土壤样釆集工作。

据介绍,该项工作旨在以农业地质调查为基础,以调查成果服务“三农”、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为核心,在系统查明广西土地地球化学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开发适宜广西的土壤配方施肥技术和污染土壤调控、修复技术,充分挖掘土地资源的利用潜力,提升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建立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预警体系和动态数据库,保障国土质量与生态安全,促进广西土地资源的质量与生态管护;打造绿色和富硒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广西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

严格制度提高多项评价数据可靠性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工作除了土壤调查,还包括岩石、大气、灌溉水、化肥和农作物调查。土壤圈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圈层,调查土地质量并不能单一釆集土壤样品,而是需要是以调查区农用地为主要对象,结合大气、灌溉水、农作物和化肥等与土地密切相关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调查,才能全面评价生态地球化学状况和土地生产质量水平。具体评价内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土壤养分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土壤质量地球化学综合评价、大气沉降物环境质量地球化学评价以及灌溉水环境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先开展各调查内容的单指标评价,在其基础上再开展多指标综合评价,最终,在土壤质量地球化学综合评价基础上,结合灌溉水环境地球化学综合评价和大气环境地球化学综合评价后所产生的不同等级,划分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综合等级。

为保证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数据可靠,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2月12日印发了《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和《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野外工作细则》。《工作制度》规范了土地质量评价项目的组织管理、任务管理、实施管理、成果管理、财务管理保障措施等,明确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土地质量评价项目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单位;明确了自治区地矿局为土地质量评价项目总承担和负责单位,对土地质量评价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质量、资料保管与使用、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负总责。《野外工作细则》则制定了一系列的评价项目野外工作统一技术尺度标准。根据《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广西国土资源厅会同地矿局于2014 年2月27日成立了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办公室和技术专家委员会。项目办公室设在广西地矿局,负责土地质量评价项目质量管理、资金日常管理和资金的监督检查;技术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野外工作细则》,研究解决项目的关键技术问题,对项目的设计、实施、成果进行检查指导、验收等。

针对4个县(区)采集土壤样品达3.8万余件,且样品釆集、加工到分析测试环节多的特点,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野外工作细则》和审定的子项目设计书、设计批复意见书、有关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子项目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质量管理制度,对所承担子项目质量管理负全责;严格执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制度;重大问题以专报的形式上报项目办公室。样品分析测试单位优先由广西地矿局所属的且已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多目标生态地球化学调查样品测试能力考核的分析测试单位承担,分析测试严格执行中国地调局关于分析测试的各项规范要求,最终数据结果还需经由中国地调局测试质量监控组的测试成果验收通过后才可提供给项目承担单位。

因此,广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从设计、实施到后期的成果资料提交,每个环节都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确保了项目的整体工作质量。

农业部门着手规划富硒土壤开发蓝图

广西地矿局这次系统釆集了评价区内的水稻、玉米、花生等大宗粮食作物,以及芥菜、辣椒、茄子、豆角、龙眼、西瓜、荔枝和茉莉花等部分特色农产品的1085件样本进行研究,发现了评价区内存在大量天然富硒农产品。

在釆集的农作物样品中,花生和芥菜富硒率达到100%,晚稻95.11%,早稻89.74%。其中,江南区花生、芥菜、玉米和水稻的富硒率达100%;横县的玉米和花生富硒率也相对较高,分别为90.84%和100%;钦北区的水稻富硒率达94.57%;合浦县的水稻、玉米和豆角的富硒率也相对较高,分别为97.83%、88.24%和70.27%。这些富硒农产品大部分生长于富硒土地上,达到了富硒农产品的标准,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一条新途径。同时,广西地矿局考虑优良富硒土壤分布、土地利用类型、现有农产品种植结构、富硒农产品分布等因素,在调查区内圈定了优质富硒耕地与园地面积。

对此,农业部门十分欣喜,表示将针对上述区域建立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并进行招商引资,釆用企业加农户的合作形式,共同开展富硒土壤及富硒农产品开发。与此同时,还将针对广西富硒土壤的优势及特殊性,开展有关硒的地球化学行为的科研工作,并着手制定富硒土壤的广西地方标准,从源头对富硒土壤资源进行有效监管,联合各部门对硒资源开发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推动和促进广西富硒产业健康、有序、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