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农产品认证证书照片(富硒农产品认证证书照片)

硒宝 09-29 18:04 7次浏览

近日,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资源县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及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奖补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资源县地处桂北越城岭山脉腹地,境内土地非常适合发展特色农业。但多年来,资源县的农产品品种多而不强,不能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附加值不高,在带动广大群众增产增收方面仍有较大进步空间。

二、出台目的

为推进资源县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简称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引领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农产品“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圳品”认证、“广西好嘢”品牌目录、“富硒”认证、“SC”认证及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全力打造资源县农产品品牌,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农产品品牌在乡村振兴、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农产品提质增效。

三、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农业生产 “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139号)等文件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打造“资源有礼、资源有味”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部署要求,结合资源县实际,制定本奖补办法。

四、起草过程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商有关部门起草了《资源县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及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8日-23日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5月24日印发。

五、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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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办法》共七条,分别从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及相关配套政策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了奖补对象。

在资源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相关规定对获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圳品”认证、“广西好嘢”品牌目录、“富硒”认证、“SC”认证及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的,均可申请县级资金奖补。

二是明确了奖补标准。

(一)农产品“二品一标”认证奖补标准

1.绿色食品获证主体补助(区农业农村厅补助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足)。

(1)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第一个产品奖补5万元,第二个产品奖补0.3万元,第三个及以上产品奖补0.2万元,8万元封顶;

(2)每年年检合格的,第一个产品奖补0.5万元,第二个产品奖补0.3万元,第三个及以上产品奖补0.2万元,2万元封顶;

(3)三年期满续证成功的,第一个产品奖补2万元,第二个产品奖补0.3万元,第三个及以上产品奖补0.2万元,5万元封顶。

2.有机农产品获证主体补助(区农业农村厅补助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资金补足)。

(1)首次获得有机认证的,第一个产品奖补6万元,每增加一个基地奖补1万元,基地增加第二个产品奖补0.5万元,第三个产品及以上奖补0.3万元,10万元封顶;

(2)首次获得有机转换认证的,第一个产品奖补2万元,每增加一个基地奖补1万元,基地增加第二个产品奖补0.5万元,第三个产品及以上奖补0.3万元,8万元封顶;

(3)一年期满续证成功的,第一个产品奖补2万元,每增加一个基地奖补1万元,基地增加第二个产品奖补0.5万元,增加第三个产品及以上奖补0.3万元,8万元封顶。

3.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证主体补助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工作,对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主体补助

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实施主体,推行电子合格证应用,鼓励推行“合格证+追溯码”的合格证和质量追溯相结合的电子合格证,主体实施符合要求的,当年奖补2万元。

(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品牌获得主体奖补标准

1.获得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获得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企业品牌一次性奖补20万元;

3.获得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产品品牌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四)“广西好嘢”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品牌获得主体奖补标准

1.获得“广西好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2.获得“广西好嘢”农业企业品牌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

3.获得“广西好嘢”农产品品牌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

(五)“圳品”获证主体奖补标准

获得“圳品”认证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六)“富硒”获证主体奖补标准

1.首次获得“富硒”认证的,第一个产品奖补2万元,第二个产品奖补0.5万元,第三个及以上产品奖补0.3万元,5万元封顶;

2.每年续证合格的,第一个产品奖补0.5万元,第二个产品奖补0.3万元,第三个及以上产品奖补0.2万元,2万元封顶;

(七)特色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打造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特色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打造,建立公共品牌形象,对开展特色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打造成功的主体给予工作经费35万元。

(八)“SC”获证主体奖补标准

获得1个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并正常生产、经营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主体奖补标准

获得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的,一次性奖补15万元。

三是明确了奖补资金申请审批程序。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奖补条件的,由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二)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申请表(由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持当年获得的认证(认定)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年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佐证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食品站、有机产业办申请。

(三)县农业农村局于每年的7月份,隔年的1月份组织奖补兑现工作,7月份收集1-6月份的申报材料,隔年的1月份收集7-12月份的申报材料,收集材料审核通过,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奖补。

四是明确了获奖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惩戒措施。

获奖单位或个人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和企业品牌形象,并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获奖单位或个人在认证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撤销认证的,由农业农村部门将其纳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政策资金扶持。

五是明确了办法执行时间和主管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奖补对象要严格审核,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奖补公平、公正、公开。财政部门要确保奖补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或改变奖补资金用途。

《奖补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具体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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