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产品如何销售和推广(推广销售富硒产品的目的)

硒宝 09-23 10:10 14次浏览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互联网+供销社”,依托供销社网点优势,加强供销系统电商实体建设,盘活基层实体网点,培育城镇和乡村基层电商实体,加强供销e家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融合,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积极对接,增强系统农村电商经营服务实力,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电商销售额实现58.6亿元,同比增长49%。

一、加强供销系统电商实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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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供销系统加大投入,依托“供销e家”全国平台和线下实体网络,加快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基层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系统规模化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达到14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达到1251个。柳河县社打造以1个县电商运营中心、15个乡镇电商服务站及185个村级电商服务点构成的三级电商物流体系,建立乡镇仓储物流站、村屯物流配送点,基本实现95%覆盖全县行政村。

二、打造“互联网+供销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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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供销社发展“互联网+供销社”,依托供销社网点优势,盘活基层实体网点,培育城镇和乡村基层电商实体,加强供销e家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融合,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积极对接,增强系统农村电商经营服务实力,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系统自建电商平台18家,入住商户220个,经营品种1227种。

一是发展“互联网+合作社”。为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充分利用专业合作社自有实体店品牌优势、商品体验优势、诚信机制优势,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带动农产品销售,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专业合作社231个,线上农产品销售额20.5亿元。松原市供销社与宁江区风华富硒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打造“风华富硒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累计实现销售额3105万元。辽源市社建设“一馆一中心”打造市级电商服务平台,以新建的辽源供销特色产品商洽网推中心有限公司实体店为核心,整合所属农产品资源,直接与市社领办创办的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互联互通。二是发展“互联网+社区电商”。利用供销社电商平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促销,从生产商直接进货,物流直接配送,实现“优质廉价高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促进农产品流通。长春市社打造“供销社丰农惠民驿站”项目,与社区基层党组织联合,利用社区空闲场所,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加工企业的蔬菜及农副产品直接投放到社区,再利用顺丰网络15分钟内送到居民家中,省去中间环节,价格低于市场20-35%,该项目是集线上、线下为一体的O2O新型低偿零售便民服务驿站,同时该场地又是党建园地,传播党的方针路线阵地,也是读书看报免费喝茶的休闲场所。现已在长春市13个社区进行试点,目前谋划此项目在长春市全面开展,让社区阵地在“保民生、促发展”中发挥倍乘效应。三是打造“互联网+农资”模式。利用电商平台积极与农资企业合作,建立线上线下农资配送,推动农资销售和技术服务有机结合,今年线上销售量占全部农资销售量的30%以上,切实提升了为民服务水平。白城市社直属企业嘉和云农场通过线上APP平台嘉和云商城开展农资线上平台销售,整合产业链、缩短流通环节、让利于农,每年可为农户节省投资近百万元,为农资等工业品下乡和地产农特产品上行打开了通道、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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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渠道拓宽电商销售网络,促进农产品销售。

一是“电商直播带货”打开销售农产品新路径。为破解因疫情影响造成的农产品销售困境,加快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全系统开展电商平台直播带货新模式,为滞销的农产品打通销售渠道,全系统累计直播带货53场,销售额达到300余万元,成交订单5.8万余单,签订意向订单近1.32亿元。长春市供销社抓住电商直播的浪潮,以“直播微助农”为主题,于2020年6月13日-8月23日成功举办了长春地区优质农产品系列直播活动,共举办10场直播活动,直播时长累计24小时,连线观看人数累计336.16万人,共推介粮油、果蔬、酒类等9大类95种优质农产品,现场累计成交23007单、销售额81.95万元,后继订单已达1200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滞销农产品线上销售。全系统充分发挥电子商务非接触式的销售优势,组织系统电商公司进一步加强滞销农产品网上销售力度。珲春市社依托跨境电商商品展销综合服务平台,组织珲春市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曙光农产品加工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等6家企业入驻平台,对人参豆粉、人参米等12种滞销产品进行重点推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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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托国家扶贫832平台,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

2020年,省供销电商公司依托国家扶贫832平台积极开展电商业务,目前,推动平台上线供应商165家,活跃供应商135家,上线产品1295种,交易总额2.713亿元。一是部门联动,政策引导。积极协调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部门,摸清贫困县、乡、村底数,农产品类目、品种、品牌、数量、价格及拟入832平台产品企业名单等、掌握全省县市区各财政预算单位名单、采购比例及采购需求;联合印发了《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工作的通知》文件,为电商公司开展农产品贸易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依托展会,开展贸易。省电商公司组织省内8个国贫县36户企业,286种扶贫产品,参加了总社832扶贫展,吉林馆布展工作得到了总社副主任侯顺利的充分肯定。会展期间与海南、重庆、青海、云南等企业签订了1.35亿元农产品互购协议。

五、加强对外合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2020年,各级供销社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吉字号”农产品省外市场,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宣传与推介,着力搭建吉林优质农产品产销合作平台,拓宽“吉字号”农产品销售渠道,让“吉字号”农产品走向更大舞台。延边州社在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地区联系对接过程中,汇总整理400多个延边各类优质农特产品,形成农副产品目录及报价表,向宁波供销电商公司及当地农特产品经销企业推荐,通过“甬工会”平台、京东商城、农行商城、建行善融商城等扶贫电商渠道进行销售。2020年全州供销社系统组织带动各类经营主体已向宁波销售各类农产品2000余万元,其中线上扶贫农产品销售1100余万元。辽源市县社与绍兴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公司继续保持有效对接,共有84款农产品在绍兴市合作地区特色农产品直营店、绍兴粮油批发市场、绍兴黄酒博物馆辽源农产品专区、政采云网上采购平台、上虞区电子商务公司、诸暨市电商公司等平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