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产品的金质认证标识(富硒食品认证标志)

硒宝 09-22 18:12 11次浏览

关于《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富硒产业

发展工作方案》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赣州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持续推进我区富硒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构建富硒农产品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开发利用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现申请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

发展富硒产业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交办的政治任务,今年市政府办下发《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富硒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富硒全产业链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富硒功能农业、富硒现代食品工业、富硒特色现代服务业等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富硒产业集群,打造富硒产业“创新链+服务链”,推动富硒农业成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为做好我区富硒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得到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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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内容

(一)目标任务。2022年重点抓好一批主体实力强、产品市场广、能够有力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富硒产业项目,培育一批有知名度的富硒农产品品牌。力争年内新认定4个市级以上富硒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新认证8个以上富硒农产品,培育2个以上绿色有机富硒农业示范龙头企业,培育1个5000万元以上富硒精深加工企业,培育1个富硒休闲旅游康养区,建设1个富硒产业园区。

(二)工作举措。从规划产业图、创建示范基地、建设产业园区、培育龙头企业、引进技术团队、推动标准制修订、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打造服务队伍、争创产业品牌、涉及系列包装、开展宣传推广等11个方面,明确了我区富硒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责任主体。

(三)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落实富硒产品认证奖补等政策。参照《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方案》,对从事富硒产业的生产经营性主体等给予重点扶持。

(四)督导考核。将富硒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年度主攻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每月召开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富硒产业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召开全区富硒产业发展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乡镇、各部门职责任务。区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要加强跟踪问效,压实工作责任,逐项梳理富硒产业发展任务清单和困难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涉及资金方面

据初步测算,预计共需区级补助资金234.5万元,其中2021年应补未补资金64.5万元。2022年预算资金170万元,较2021年增加55.5万元(新增资金用于富硒产品认证、富硒产业高标准基地、富硒产业精深加工企业及富硒产品商标注册等一次性奖补)。

1.富硒产业认证奖补标准:5万元/企,按照每个涉农乡镇至少新认证1个以上富硒产品要求下达任务,及2021年度应补未补认证产品5个,产品认证奖补资金需80.5万元,其中2021年应补未补17.5万元(不含市级配套奖补资金),2022年预计奖补资金63万元(不含市级配套奖补资金)。2022年较2021年新增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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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市富硒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奖补标准:按照30万元/个,市县各承担一半的要求,需75万元(含2021年认定未补15万元、2022年市级考核任务4个,预计奖补资金60万元)。

3.新增市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奖补标准:按照8万元/个,市县各承担一半的要求,需32万元(2021年应补未补32万元,2022年市级暂未下达考核指标)。

4.新增富硒产业精深加工企业奖补标准:20万元/企。

5.新增富硒产品商标注册奖补标准:15000元/企,按照每个乡镇新注册1个富硒商标标准,需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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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省市政策性文件不同方面

1.文件提出富硒产品认证一次性奖补标准5万元/企。该奖补标准参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中针对富硒产品的奖补政策标准制订。

2.为确保达成市级下达的考核指标,文件向各乡镇下达的考核指标为每个涉农乡镇完成1个富硒产品认证,认证总数高于市考核指标;

3.为调动生产经营主体对富硒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文件提出针对2022年有新增富硒产品精深加工生产且产值达到1000万的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参考《赣州市赣县区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对新获得硒产品注册商标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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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更好推动我区特色农产品推广,文件提出由旅投公司牵头,设计一系列有赣县特色有辨识度的产品包装和标识,向市场统一推广。

四、征求意见方面

2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征求意见的函》,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反馈,区接待办提出将“接待办将其作为各类公务活动的固定赠礼”改为“将其作为市场商业或搜东的相关赠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将《方案》第5点“引进一批富硒技术团队工作的牵头单位替换为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第6点“争取制修订地方产品标准3个以上”修改为“争取制修订地方产品标准1个以上”、“推动一批富硒标准制修订增加区财政局为责任单位”、第9点“争创一批富硒产业品牌”内容中增加“对新获得硒产品注册商标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3000元”。截至日前,其他乡镇及相关单位均未反馈修改意见。区农业农村局充分采纳了区接待办的意见,部分采纳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建议,并参考《赣州市赣县区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中涉及富硒产业奖补标准等相关政策,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文稿。

附:2022年富硒产业资金奖补预算表(含2021年应补未补)

2022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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