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富硒产品基地(富硒产业基地)
鞠秀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富硒产业新兴地区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富硒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扶持问题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紧紧围绕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包括富硒产业在内的特色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发改农经〔2017〕1805号),提出到2020年,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五大类,创建并认定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300个左右。特优区主要建设内容不仅包括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建设,还对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可追溯体系等作了明确要求。目前,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优区创建,2017年公布第一批62个特优区。我部鼓励黑龙江省有关县市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富硒产业特优区,对达到国家级特优区认定条件的,我部将积极予以支持。
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2010—2016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100万元,支持黑龙江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82个,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效增收。2017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黑龙江(含黑龙江农垦)开展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创建,集成推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引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示范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
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黑龙江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三是创新扶持政策。将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等相关补贴资金合并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各地可结合本地农业发展规划和优势特色产业布局,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和地方资金对富硒产业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黑龙江富硒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制定富硒产业标准问题
多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加强标准制定,加快推广应用,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4月,我部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695项,其中,针对大宗粮食作物、优势特色果蔬、畜禽制定了1500多项产品标准。涵盖农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规范、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储存运输等方面,基本建立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4级标准体系框架。
二是加快制定完善富硒标准。积极配合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等单位,制定发布了国家标准《富硒稻谷》(DB/T 22499—2008)和行业标准《富硒茶》(NY/T 600—2002)。各地制定了《富硒小麦生产技术规程》(DB13/T 2230—2015)等92条地方标准,涵盖硒含量测定方法,富硒土壤标准、主要富硒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等各个方面。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加快构建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同时,根据富硒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富硒土壤、富硒农产品等相关标准,推进富硒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关于支持富硒品种选育问题
“十二五”以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动植物新品种选育方面的科技支撑力度,育种技术与商业化进程水平取得明显提升。
一是加快新品种自主选育。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890万元,支持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31个产业技术体系在种质资源评价与鉴定、育种技术与方法、分子育种等品种遗传改良方面的基础性研究。
目前,我国水稻、小麦、大豆、油菜、棉花等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良种全覆盖,对农业增产的贡献率达到45%。
二是加快富硒品种选育和产品研发。中国农业科学院组织专家,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开展优质、富硒品种筛选,从161个组合中初步筛选了11份综合性状好、品质优的玉米材料,从81份农艺性状表现突出的水稻材料中筛选了4份富硒品种材料。同时,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富硒新产品研发,丰富产品类型,提升产业竞争力。
下一步,我部将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和试验站作用,因地制宜开展富硒新品种选育、新产品研发和推广示范等工作,为提升富硒产业发展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四、关于对黑龙江省地区土壤含硒情况进行精确勘察问题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东北4省(区)政府,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和有效利用。
一是加强黑土地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2013—2015年,我部开展了东北黑土区区域耕地质量评价,建立170多个标准化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采取土样1.8万个,检测化验13万项次,其中安排黑龙江90个监测点。组织专家编制《东北黑土区耕地质量评价》报告,对东北黑土区耕地质量变化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全面评价。
二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在东北4省(区)17个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其中安排黑龙江9个试点县(市)。2018年,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整建制推进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黑土流失控制等综合治理措施。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黑龙江省地区土壤含硒情况的勘察,助力富硒产业科学发展,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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