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硒产品检测中心(硒检测费用)
2023年10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168号),对2023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作为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家光电测距仪检测中心联合制定了《2023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能力验证项目依据的检验检测方法、参加对象、工作程序、工作进度安排、能力验证费用等具体内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共9项)
(一)海洋领域(3项)
1. 海水中总铬的测定
2. 海洋沉积物中砷的测定
3. 海洋生物体中铅的测定
承担单位: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联系人:王亚涛 于惠莉
(二)国土资源领域(3项)
1. 水中硒的测定
2. 土壤中有机碳量的测定
3. 矿石中铜量的测定
承担单位: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联系人:李烨 赵文博
(三)测绘领域(3项)
1.大比例地形图成果
2.空中三角测量成果
承担单位: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联系人 :张训虎
3.全站仪检测
承担单位:国家光电测距仪检测中心
联系人 :牟秀珍
二、参加对象
1.应当参加: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自然资源领域(国土资源、海洋和测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和自然资源系统所属省级测绘领域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费用由自然资源部承担。
2.自愿参加:鼓励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自身实际自愿缴费参加。
三、实施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能力验证工作,细化实施方案,配备足够资源,保障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及时、科学、有效实施。并与12月25日前向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报送本次能力验证结果(包括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清单、统计数据和评价结果)和技术总结报告。
参加机构应当按照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独立完成检验检测活动,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
四、报名方式
参加机构统一在自然资源检验检测能力考核平台
()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五、资料获取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2.《2023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实施方案》
3.报名申请表、依据标准方法等工作资料、表格
六、获取方式
自然资源检验检测能力考核平台:
七、各项目承担单位官网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国家光电测距仪检测中心
附件: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2023年自然资源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挂网版).pdf
3.大比例尺地形图成果现场验证能力验证报名须知.pdf
4.一图通.jpg
5. 2023年自然资源能力验证线上报名通道 .pdf
6. 2023年自然资源能力验证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