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硒产品检测中心(上海产品检测机构有哪几家)
1.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作为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事业单位,有哪些职能职责?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中心是2019年2月,根据《恩施州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外加挂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牌子,是恩施州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心主要职责是:在授权范围内承担硒产品、食品、食用农产品、粮油产品、药品、化妆品、建材产品、轻工产品、化工产品、农作物种子等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相关产品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科学研究;指导县市开展公共检验检测业务技术工作;开展涉嫌食品犯罪检验及技术鉴定,受理仲裁、公正、委托检验及委托验货;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检验检测任务。
中心现有领导班子6人,1正3副1总工1纪检组长。按照三定方案规定,中心设1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其中,7个管理部门,8个检测机构,1个研究机构。
现有在岗干部职工81人,其中管理人员19名,专业技术人员62名。在岗人员中有硕士研究生11人,大学学历5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在岗人员的80.7%;专技人员中高级职称13人(正高2人),中级职称21人,中高级技术职称占专业技术人员的50.7%。
现有资产总值约2.05亿元,房屋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约1.5万平方米,生物安全实验室面积600余平方米。拥有先进仪器设备762台套,设备原值8070万元。
我们也承担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等其他工作任务。
2、中心具体有哪些检验检测资质能力和业务范围好吗?
我们中心现有检测资质能力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省级资质,一个是国家级资质。中心通过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和授权产品199个、参数321项,能力范围包括食品、农副产品、饲料、化肥、土壤等。通过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产品1505个、参数2662项,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工产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工业产品等。今年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考核,还取得了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合格证书,具备6项农作物种子检测资质能力。
我们中心的业务范围目前还是以检验检测为主。主要检验业务类型有指令性计划任务和社会委托检验两大类。
其中,指令性计划任务主要包括: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州本级监督抽查和县市级监督抽查四个层级。指令性计划任务执行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政府对食品、药品、农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们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最重要的工作职能。
社会委托检验主要包括:各类应急检验、行政执法机关办案需要的委托检验、生产企业掌握自身生产质量状况需要的委托检验、经销企业销售需要证明所销售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委托检验,以及公民因商品质量纠纷需要进行的委托检验和科研分析需要进行的各类标准及标准方法研究试验等等。
3、检测业务量是个什么情况?
中心年均检验检测的业务总量大约1万批次左右。 以2020年为例,我们全年共完成检验检测业务9649批次,其中食品、药品(化妆品)、工业产品政府指令性计划4933批次,同时我们全力提供委托检测服务,共受理4716批次,免费检测服务企业1832家,受理涉硒产品2269批次。
4.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要坚持“四个最严”,那么涉及到咱们检验检测中心,是如何体现这“四个最严”的呢?
“四个最严”是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于我们检验检测机构来说,主要就是要按“最严谨的标准”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是我们对食品安全标准是如何应用,另一方面我们如何运用检测技术实力保障全州人民“舌尖的安全”的。
首先,无论是食品安全抽检还是企业委托检验,我们中心都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进行检测。
大家很清楚,关于食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最严”,其中包括“最严谨的标准”,我们中心就是最严谨的标准的实施者和应用者之一。通俗讲食品安全标准的作用在于将普通消费者无法判断的食品安全风险,转化为容易读懂的安全信号,明明白白的风险警示,这是对标准的基本理解。再进一步说,食品安全标准是防范风险的预防性措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该是安全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受到处罚。换句话说,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
中心正是基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标准,本着公平、公正、严谨的原则对我们生产、流通、餐桌食品进行检测。我这里有一组数据可以佐证。从2017年至2021年,我们共承担省级、州级、恩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16816批次,检验员人均检验任务量达350余批次,几乎是国家对检验机构人均考核指标200批次的两倍。我们中心的检验技术人员承载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
截至目前,已经公布食品安全标准1366项,涉及到2万多项指标,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规范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四类标准有机衔接、相辅相成,从不同的角度管控食品安全风险,涵盖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食品类别、主要健康危害因素、重点人群的营养需求。从食品类别来说,覆盖了食品行业生产和居民消费所涉及到的初级农产品、加工制品等主要食品类别;从健康危害因素来说,现行标准覆盖了包括致病微生物、重金属、真菌毒素、放射性物质等控制要求,也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残留等限量要求。从重点人群来说,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标准,涵盖了重点人群的营养健康基本需求。总体来讲,我们国家已经构建起从农田到餐桌,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今年国家又出台了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GB2763-202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等标准。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以上标准内涵,并将标准运用到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去。
为全力保障全州人民“舌尖的安全”,中心在检测能力覆盖面上下功夫,不断扩大自身的检测能力,每年均通过资质扩项、变更方式,扩大食品检验类别、品种、项目,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在农残、兽残、非法添加等高、新、难的项目上下功夫,取得了长足的进度,发现问题能力增强,给监督部门实施靶向管理提供的强有力技术支撑。
其次,中心在食品检测领域拓展上下功夫,目前中心食品安全检测领域涵盖了生产、流通、餐饮、网络及初级农产品等域,几乎包括食品从种植到餐桌的整个链条。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中心在保障全州人民的食品安全上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5、做委托检验,哪些样品可以送检,有哪些要求呢?
中心为尽最大能力服务本地经济发展,开展委托检验业务,今年制定了委托业务受理规则。规则内容主要是:
一、本中心在资质能力、设备能力、标准品、试剂耗材、人力资源满足的情况下,尽最大能力服务本地经济发展,开展委托检验业务,满足社会各界因行政许可、贸易、科技研发、质量控制、标准制修订、执法等方面的需要。
二、每月在确保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计划批次的情况下,根据月检验能力分配部分批次满足社会委托检验需求。
三、委托业务受理方式采取网上预约方式,当月用户预约量超过本中心检验检测承载量时,用户需顺延预约。
四、本中心不具备能力的检验检测服务的业务,由委托方自主联系选择。本中心可为用户提供具备检验检测能力机构的联系方式。
五、在委托检测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本中心将依据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对受理频次的作出了规定。
网上预约将采用微信预约报检的方式,即将开通。
最后,大家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大家送检前先打我们的业务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送检不符合要求跑空路。我们的业务电话是8224443。
6、经常听说有的是富硒食品,有的是含硒食品等等,具体是什么情况?
有产品标准的,我们按产品标准判定。比如:
稻谷,硒含量在0.04-0.30mg/kg之间,称为富硒稻谷。
茶叶,硒含量在0.25-4.00mg/kg之间,称为富硒茶叶。(农业部标准)
大蒜,硒含量在30-300μg /kg之间,称为富硒大蒜。(农业部标准)
马铃薯,硒含量在15-150μg /kg之间,称为富硒马铃薯。(农业部标准)
没有产品标准且样品为预包装食品的,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进行判定。
(1)富含有机硒食品。总硒在规定范围内,且有机硒≧80%。(湖北省地方标准)
(2)富硒食品。固体:总硒含量≧15μg/100g;液体≧7.5μg/100mL。
(3)含硒食品。固体:总硒含量在7.5-15μg/100g之间;液体:总硒含量在3.75-7.5μg/100mL之间。
7、中心为硒博会又做了哪些工作?
作为全国唯一的富硒产品国家质检中心,我们还承担了由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参展参评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如历次硒博会参展产品的检验检测,共检测了10030批次,同时还编制了5届硒博会参展产品硒含量的《权威发布》,为政府职能部门掌握硒产业发展状况、为消费者掌握参展产品质量状况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本次硒博会,我们中心也承担名优产品和参展产品的受理和检验工作,从8月1日到9月17日共受理946批次产品。今年无机硒的检测是最大亮点,我们中心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采用了更为先进的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测定四价硒和六价硒,使人为添加无机硒的产品更容易被发现,通过检测数据,我们发现大部分产品中不含无机硒,即使有的含量占比更加低了,有机硒含量越来越高,硒产品的品质、科技含量和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富硒食品由原来的初级农产品向精加工、系列化、多元化、高端化发展。
8、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是如何保证的呢?
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主要从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入手,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环境。
一是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诚信检测;二是严格规范从业行为,保证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的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三是严守行业底线,恪守职业道德,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验检测报告;四是积极打假维权,坚决抵制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及时报告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推动市场监管社会共治;六是坚持创新引领,提升技术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七是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9、除了为行政监管提供检测服务以外,咱们中心为企业又做了哪些服务工作呢?
中心在全力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的同时,也在着力拓展检验检测服务外延。一是开展检验技术咨询服务。中心领导带领技术骨干深入食品、工业产品、药品生产企业以及药材专业种植合作社等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就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展开技术攻关、检验检测咨询服务,积极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瓶颈”,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反映检测难、检测慢的问题,制定委托检测规则,采取预约等办法提供检测服务,并为企业在质量控制、产品检测、标识标签等方面进行指导,对企业不合格产品进行跟踪指导,从产品属性、工艺流程、生产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三是不断优化检验检测服务流程。推行委托检验业务预约服务,实现“不见面”受理。根据客户需求,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认可日、质量月、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和实验室开放活动。
10、州委州政府提出推进硒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中心作为技术机构,助力硒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请问中心在科研以及硒食品标准制修订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好吗?
中心发挥科研以及标准制修订方面的优势,推动硒食品精深加工产业迈向中高端,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涉硒标准制(修)订工作:
参与国家标准的起草与验证工作4项。《饲料原料 干黄酒糟》2019年4月1日实施、《竹叶中多糖的检测方法》2019年7月8日在国标委立项,《生活饮用水中硒形态的标准检验方法》正在征求意见,参与国家标准物质《富硒土壤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的测试。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富硒马铃薯》2020年12月7日发布。
主持、参与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6个。《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富有机硒食品硒含量要求》、《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富硒食品中无机硒的测定方法》、《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2018年版)》、《湖北省中饮片炮制规范(2018年版)》、《地理标志产品 恩施马铃薯》目前标准均已发布实施。陕西省地方标准《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谷类食品中硒代蛋氨酸、亚硒酸钠和硒酸盐》方法验证工作。
主持、参与制(修)订恩施州地方标准42个。中心主持制定的《包装用箬叶》及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制定的《恩施富硒稻谷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 恩施硒玉米生产技术规程》、《恩施硒茶生产技术规程》等32个恩施州地方标准,均已发布实施。余下10个标准均已立项,正在起草中。为恩施州地方特色产品箬叶提档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目前中心又启动了恩施州地方标准《包装用箬叶》的修订工作,目前已通过评审。
主持、参与制定团体标准17个。其中中国保健协会立项的《植物源高有机硒食品原料》,于2019年发布实施;恩施州马铃薯产业协会立项的《恩施硒土豆》,于2019年发布实施;湖北省硒产业协会立项的《硒元素科普规范用语指南》、《植物源高有机硒饮料》、《富硒稻谷生产技术规程》等12项团体标准,均已发布实施;《植物有机硒形态检测方法》、《恩施玉露》系列团体标准已立项,正在起草中。
二是积极开展硒标准的基础性研究:
中心内部立项科研项目8项。中心面向全体职工及特 聘 专 家征集了硒标准基础研究相关的科研课题8项,分别从硒形态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高硒种养殖等多方面开展研究。
开展硒含量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每年给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提供硒含量检验检测服务3000批次以上,作为硒的基础研究、产品开发的技术支撑。
中心在州科技局立项科研项目1项。中心开展的《基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优化研究》,于2019年在州科技局立项,通过查阅文献和大量试验,对硒蛋白检验的前处理和分离条件进行了优化摸索。
开展硒蛋白提取及检测方法研究。配合州卫健委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研究,参与州卫健委组织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标准修订研究讨论;与州农科院、恩施德源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硒蛋白提取及检测方法研究,确定了《硒蛋白提取及检测方法研究方案》,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赴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苏州研究院、江南大学交流、学习硒形态分析相关研究,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检测方法条件。
取得阶段性科研成果。“十三五”期间中心技术人员参与发表科研论文50余篇,参与编写专著5部,参与申报专利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