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蔬菜产业专项规划(蔬菜产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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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151”工作部署,以乡贤返乡创业为抓手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农领发〔2021〕2号)、《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洛发〔2018〕26号)、《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洛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全面推进,粮食产量稳定在45亿斤以上,优势特色农业产值达到22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910元。

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推进,粮食产量稳定在45亿斤以上,优势特色农业产值达到23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050元。

到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成效明显,粮食产量稳定在45亿斤以上,优势特色农业产值达到25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左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000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发展乡村产业

1.稳定主粮、做优杂粮,做强粮食产业。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口粮安全。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以孟津、伊川、宜阳、洛宁4个粮食核心区县区为重点,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调整丘陵旱区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红薯、谷子、豆类等优质杂粮。加大整合力度,培育壮大一批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和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拉长粮食产业增值链条。粮食播种总面积稳定在746万亩左右,其中杂粮面积不低于100万亩;2022年,新增高标准农田10万亩,全市保有量达到305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新增5万亩,全市总量达到138万亩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1%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4亿元以上;2023年,新增高标准农田6万亩,全市保有量达到311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新增3万亩,全市总量达到141万亩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1%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6亿元左右;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达到33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65万亩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2%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

2.聚焦保供、丰富品类,壮大现代畜牧业。稳定生猪生产,采取招商引资、社会融资、“公司+农户”等多种形式带动补栏增养,扩大产能。抓好生猪养殖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伊川、宜阳、新安、汝阳等县逐步纳入生猪调出大县范围;积极扩大优质草畜生产,重点在偃师、孟津、嵩县、宜阳等地发展奶牛(羊)养殖,在洛宁、宜阳、伊川、嵩县等地发展肉牛养殖,在伊川、宜阳、洛宁、新安、嵩县、孟津等地发展肉羊养殖;做优家禽产业,重点在偃师、伊川、洛宁、汝阳等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家禽养殖优势区。到2022年,生猪年饲养量稳定在260万头左右,生猪规模化养殖率提高到81%,牛、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41万头、152万只、4450万只;到2023年,生猪年饲养量稳定在260万头左右,生猪规模化养殖率提高到82%,牛、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42万头、153万只、4500万只;到2025年,生猪年饲养量稳定在260万头左右,生猪规模化养殖率提高到85%,牛、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46万头、155万只、4500万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做精乡土特色产业。适应国家关于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新形势,按照优化品种、稳定规模、提质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着力创建一批优势区、示范园,培育一批规范化、标准化基地。优质林果、杂粮、瓜菜、中药材、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200万亩、110万亩、100万亩、90-100万亩、30万亩。立足我市富硒资源优势,加快富硒红薯、富硒谷子、富硒小麦、富硒林果、富硒蔬菜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发展功能型农业。到2022年,富硒农产品年产值达到25亿元;到2023年,富硒农产品年产值达到30亿元;到2025年,富硒农产品年产值达到40亿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顺应市场、重视创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面制品、肉制品、油脂制品、乳制品和果蔬制品等五大品类,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优化面制品结构,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应,发展优质面粉、全麦粉、高档专用粉和功能性面粉;加快谷子、红薯等小杂粮加工业规范化发展。稳定有序发展猪肉制品,优化空间布局,引导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低温、调理、发酵、酱卤和休闲等肉制品占比;引导企业围绕“清、鲜、专、全”四大特色,加快新产品研发,发展牛羊肉精深加工;积极发展禽肉加工。加快发展芝麻油、牡丹籽油、小麦胚芽油等特色专用油料产品和新型健康特色小品种食用油产品,开发利用油料蛋白、生物活性物质等高端油制品产品。鼓励本地乳企与国内外大型乳品加工企业联合,进行升级改造,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培育名牌产品;发展奶业新业态,鼓励建设休闲观光牧场、奶牛家庭牧场,推动奶业提质增效。推进果蔬产地初加工,提升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干燥、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能力,降低产后损失率;发展果蔬精深加工,加快果浆、果酱、果干、果饮料和菌类系列深加工产品研发;大力发展药食同源农产品加工,增加功能型食品多样性。到2022年,规模以上面制品行业营业收入达到17亿元,生猪基本实现市内屠宰,加工企业精深加工产品比重超过15%,乳制品营业收入达到3.5亿元以上;到2023年,规模以上面制品行业营业收入达到18亿元,生猪加工企业精深加工产品比重达到20%左右,乳制品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以上;到2025年,规模以上面制品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生猪加工企业精深加工产品比重超过30%,乳制品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林业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科技局

5.立足产地、完善设施,发展乡村物流业。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在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加快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降低产后损失率。支持畜禽屠宰企业配套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加强县乡村冷链设施供给,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鼓励供销、邮政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加快在农村地区经营布局,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农产品流通企业。2022年,新建50个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2023年,新建50个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到2025年,在30个乡镇建立和完善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的乡级田头冷链设施,在300个村设立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的村级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发改委、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6.融合创新,强化服务,做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聚焦南部生态发展区和环都市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强化乡土游憩功能,活化农村生产生活场景体验,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乡村休闲旅游产品。推进农旅融合,引导重点景区向周边农村拓展,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充分挖掘中心城市周边乡村生态涵养、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等特色资源,构建中心城市环城乡村旅游圈。依托南部地区自然生态风光、现代农业产业、优秀传统文化、红色老区故事等资源优势,创新“生态农业体验+河洛文化传承+河洛美景观赏+民俗节庆+乡村民宿”等模式,打造一批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带,加快构建产业体系完善、空间布局合理、产品特色鲜明、发展模式多样的农旅融合发展格局。2022年,打造4条农旅融合示范带,创建5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到2023年,打造10条农旅融合示范带,创建6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到2025年,打造20条农旅融合示范带,创建1-2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5-7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

7.服务生产、方便生活,培育乡村服务业。立足服务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大力发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配套升级,积极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果菜茶、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设施装备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化、综合性的农机服务组织,探索完善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农机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农村批发零售、乡村物流、养老托幼、教体文卫等服务。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生产服务一体化发展,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以上,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47%左右,快递服务行政村通达率达到85%以上;到2023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以上,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快递服务行政村通达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5%左右,快递服务行政村通达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教育局、文广旅局、民政局、卫健委、体育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8.借力数字化、智慧化,提升乡村信息产业。全面提升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技术、现代装备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推动5G、北斗导航、遥感和物流网等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依托智慧洛阳云平台建设数字化农业园区,开展精准农业、食品溯源、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农机精准作业、粮食仓储、智慧气象等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国家、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推动特色优质农产品“线上”交易。2022年,争创1个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线上销售营业额达到22亿元;到2023年,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达到2个,线上销售营业额达到25亿元;到2025年,建成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3个以上,线上销售营业额达到30亿元以上,全市构建市级数字乡村指挥中心、县级农业大数据信息中心、乡级信息采集点三级农业信息化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改委、气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培育平台载体

1.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链。围绕优质粮食、畜牧、林果、蔬菜、中药材、水产等优势产业,按照全产业链发展布局,延链补链强链,促进链条完善、运转高效。建立“链长制”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破除产业链构建“瓶颈”问题,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同构,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全市着力培育6-8条特色农业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林业局

2.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发挥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红薯、谷子、林果、中药材等基础好、成规模、潜力大的特色产业,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相关产业有机衔接、高效配套,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对接伏牛山香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全市重点培育香菇、中药材、绿色杂粮等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林业局

3.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各县区按照主导产业突出、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要求,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体系。到2022年,省级、市级、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分别达到6个、12个、14个;2023年,持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到2025年,力争创建1个以上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

4.培育特色产业强镇(村)。全面推进“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坚持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乡村产业“增长极”。推进产村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潜力巨大的田园综合体。重点围绕特色食品、手工业制造、绿色建材等乡村特色产业,建设一批主导产业明晰、专业化水平较高,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主导,农户广泛参与的“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到2022年,共创建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100个;到2023年,共创建5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150个;到2025年,创建15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30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林业局

(三)构建支撑体系

1.实施乡贤返乡创业行动。聚焦企业家、外出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举措、强化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成本等措施,鼓励他们返乡创业,建立一支有情怀、有能力、有实力的返乡乡贤队伍,推动资金回流、项目回归、信息回传、人才回乡。让返乡乡贤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生力军、主力军,着力建设一批乡贤返乡创业园区或孵化基地。到2023年底,全市各类返乡创业乡贤达到10万人,领办各类经营主体2万个,带动就业40万人以上;到2025年底,打造一批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全市各类乡贤返乡创业人员达到20万人以上,领办各类经营主体5万个,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0万人左右。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科技局

2.实施质量兴农行动。严把农产品质量关,稳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检测能力和检测队伍建设,加大市级农产品例行检测和专项抽检密度。加强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以蔬菜、林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有序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范围。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销售监督检查,加大农兽药残留整治力度。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坚持生产标准化,严格落实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和农业机械化标准,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整建制开展标准化建设。到2022年,40%以上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20%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到2023年,60%以上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35%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到2025年,80%以上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50%以上的县区达到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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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3.实施科技强农行动。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完善种质资源库建设。围绕小麦、玉米、红薯等优势农作物和蔬菜、牡丹、林果、畜牧等急需优良品种,选育优质高效新品种。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商业化育种、新品种推广和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洛阳农林科学院和高等院校技术优势,建立创新平台,研究突破一批农业关键技术。支持科研院所和农业企业建立产学研联合体,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投入品等领域创新和成果应用。加快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创新平台建设。按照“扩大规模、全面覆盖,提升质量、打造样板”的思路,继续加强“星创天地”建设,为新型农业领域的创客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引导科技特派员通过“传、帮、带、扶”,把传播科技知识与宣传党的政策结合起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实施一批乡村振兴科技专项计划,促进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转化推广;切实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2年,各级科技特派员达到250名以上,“星创天地”达到40家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6000人以上;到2023年,各级科技特派员达到280名以上,“星创天地”达到50家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0人以上;到2025年,培育新品种(配套系)5-1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各级科技特派员达到300名以上,“星创天地”达到60家以上,新培育高素质农民1.5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教育局

4.实施品牌提升行动。以“打品牌,创特色,扩影响,增效益”为目标,大力培育“洛阳源耕”市级农产品公共品牌,加强县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打好洛阳富硒牌、生态牌、山水牌和文化牌,把产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着力打造孟津梨、新安樱桃、宜阳花椒、伊川岭上硒薯等农产品品牌。积极宣传农业品牌,讲好品牌故事,塑造品牌形象,利用各类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互联网等多途径、多渠道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推介,全面提升农业产业整体知名度。加强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监管机制,严格监测抽检和执法检查,加大对套牌和滥用品牌行为的惩处力度。2022年,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数量达到70个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总数达到250个;到2023年,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数量达到80个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总数达到270个;到2025年,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数量达到10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总数达到30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5.实施主体培育行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平台载体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小而美”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优势龙头企业,鼓励本地农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等形式做大做强,争取更多农业企业进入国家、省、市重点龙头企业行列;培育提升农民合作社。抓好偃师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省级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开展国家、省、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促进合作社提档升级;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吸纳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进入家庭农场范围,扩大家庭农场数量。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到2022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10家以上,其中省级48家、国家级2家,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10家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13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达到30家;到2023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在420家左右,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30家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14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达到40家;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在420家以上,其中省级50家、国家级3家,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50家,其中省级以上达到12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15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达到45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林业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社

6.实施绿色发展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提高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节水、节肥、节药、节地农业,实现农业清洁生产;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1%,农药利用率达到4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到2023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2%,农药利用率达到4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左右;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农药利用率达到44%,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废弃农膜基本实现应回收尽回收,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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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县区重点实施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直各部门要加强政策统筹和衔接,及时沟通协商配合,增强政策系统性、协同性和指向性,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全面落实乡村产业振兴的各项制度要求,用好上级政策,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保证工作落实落细。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市级考核范围,每季度统计一次工作进度,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各级财政对乡村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持续提高支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占比不低于60%。有序扩大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合理安排一般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农业产业园区等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稳步扩大政策性业务规模。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落实地方财政以奖代补,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支持农业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健全社会资本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引导鼓励工商资本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建立产业基地,构建产业链条,提升产业质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局、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三)完善用地政策。落实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用地政策,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四)深化农村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巩固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推动确权成果在政策补贴、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等领域的运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稳妥推进宅基地有偿使用,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跟进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积极推动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三变”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国有农场、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农业水价等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

(五)管控农业风险。提升农业风险防范能力,完善农业灾害风险预警机制,提升灾害治理、灾后恢复能力。着力抓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做好防控物资和人员准备。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大非洲猪瘟防控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疫情测报和病虫害防治。加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机制。提高农业气象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气象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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