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富硒大米执行标准(富硒大米国标号)
今天是元旦,2023年的第一天,阳历年一来,新年马上就要到了。虽然平日里大米也是储备充足,过年了想换换口味。我国大米的产地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湖南、东北、宁夏、湖北、云贵川等地;主要有粳米,糯米,籼米三大种类。
那一个小妙招,挑选大米前要先仔细GB/T 1354,这个数字后面还有两个数字,一个是2009,另一个是2018,其实这是两个大米的国标标准数字代码。新修订的大米生产标准GB/T 1354-2018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用于替代旧标准GB/T 1354-2009。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市场上原来生产的包装没有使用完毕的,还可以继续使用,所以市场上可能出现旧的标准GB/T 1354-2009和新的包装的GB/T 1354-2018,这个时候你就要看仔细了,看看生产日期,很关键。
对于国标的大米,不同的级别大米的生产质量也是不同的,拿起手机看看,你需要采购的是哪种口感的大米。
除了一些国标的大米,还有一些标准的大米比如像五常大米、盘锦大米等这类地理标志产品,有专门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GB/T 19266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
GB/T 18824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
GB/T 20040地理标志产品,方正富硒大米
GB/T 22438地理标志产品,原阳大米等
接下来仔细看看标准情况,
新标准替代情况
2018年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了大米新标准GB/T 1354-2018 《大米》,替代了旧标准GB/T 1354-2009 《大米》。新标准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
那么
GB/T 1354-2018 《大米》有什么变化,
做了哪些修改?
适用范围变化
新标准GB/T 1354-2018扩大了适用范围,适用于稻谷、糙米或半成品大米为原料经碾磨加工成的食用商品大米。与旧标准GB/T 1354-2009相比,新标准GB/T 1354-2018删除了“不适用于特种大米、专用大米、特殊品种大米以及加入了添加剂的大米”。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新增“半成品米”的定义“糙米加工为大米过程中经过一定生产加工、仍需进一步加工才能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中间品”,以便与本标准要求的商品大米作区别。
将碎米定义修改为“长度小于同批试样完整米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留存在直径1.0mm圆孔筛上的不完整米粒”。同时引入大碎米定义,即 “长度小于同批试样完整米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留存在直径2.0mm圆孔筛上的不完整米粒”。
近年来,国内大米市场存在为片面追求产品“精、白、亮”,大米过度加工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碎米、电耗增多。为此,参考国际标准,重新定义加工精度的术语名称,以米胚残留和残留皮层程度的不同,将旧标准“一级”、“二级”改为“精碾”, “三级”改为“适碾”,从而引入“精碾”、“适碾”、“留皮度”定义并设置指标上限:
(1)“精碾”的定义:背沟基本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80%~90%;或留皮度在2.0%以下。
(2)“适碾”的定义: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1/5的占75%~85%,其中粳米、优质粳米中有胚的米粒在20%以下;或留皮度为2.0%~7.0%。
(3)“留皮度”的定义:试样平放,残留皮层、米胚投影面积之和占试样投影面积的百分率。
参照相关国际标准,新标准GB/T1354-2018将杂质定义修改为“除米粒之外的其他物质,包括有机杂质和无机杂质”。其中有机杂质包括“糠粉、带壳稗粒、稻谷粒、异种粮粒及其他动、植物源有机物质”;“无机杂质”包括“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黄粒米在旧标准定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为“与大米颜色黄色指数标准样品(LS/T 1533)颜色一致或更深的米粒”。
互混项目更改为互混率,定义修改为“试样中混入的粒型、外观与本批次大米不同的这类米粒占试样的质量分数”。
删除垩白粒率项目同时引入垩白度项目。垩白度定义为“垩白粒试样平放时垩白投影面积总和占试样投影面积的百分率”。相较“垩白粒率”指标,“垩白度”能综合反映垩白粒的数量、垩白面积等因素,比“垩白粒率”更准确。
品尝评分值定义修改为“试样在规定条件下制得米饭的气味、色泽、外观结构、滋味等各项因素评分值的总和”。
籼米定义修改为“用籼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大米”,不再限定米粒形态;粳米定义修改为“用粳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大米”,同样不再限定米粒形态。
调整产品分类
新标准GB/T1354-2018调整了产品分类:按原料稻谷类型,大米分为籼米、粳米、籼糯米、粳糯米四类;优质大米分为优质籼米、优质粳米两类。
技术要求变化情况
1、调整了定等指标及等级要求
调整产品等级:
(1)调减“四级”大米。据国家粮食部门统计资料,2011年以来入统大米企业的大米产品中四级大米产品的占比一直低于1%。因此,新标准GB/T1354-2018调减了四级大米;
(2)调减“三级”糯米。我国生产的糯米超过90%是作为食品工业的原料,如制作糯米酒、八宝饭、粽子、糯米粉等产品。因此,新标准GB/T1354-2018调减了三级糯米;
(3)调减“优质籼糯米”和“优质粳糯米”产品。由于在生产中基本不区分优质糯米的实际情况,新标准GB/T 1354-2018不设优质籼糯米和优质粳糯米。
调整定等指标:
旧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收到关于定等指标过多的反馈,因此新标准GB/T 1354-2018对定等指标作出调整。
(1)大米以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和不完善粒含量为定等指标,籼米、粳米分3个等级,籼糯米、粳糯米分2个等级,相应类型等级及定等指标要求作调整如下:
旧标准GB/T1354-2009
新标准GB/T1354-2018
(2)优质大米以碎米(总量及其中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垩白度和品尝评分值为定等指标,优质籼米、优质粳米分2个等级,相应类型等级及定等指标要求作调整如下:
旧标准GB/T1354-2009
新标准GB/T1354-2018
2、修改了杂质限量的标准要求
随着杂质定义的调整,限量要求也相应调整。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GB/T 1354-2018大米及优质大米杂质限量要求修改为统一限量。具体要求如下。
旧标准GB/T1354-2009
新标准GB/T1354-2018
旧标准GB/T1354-2009
新标准GB/T1354-2018
3、修改了优质大米质量指标直链淀粉含量的标准要求
由于部分通过鉴定的优质大米品种的直链淀粉含量不在旧标准范围内,因此新标准GB/T 1354-2018对优质大米质量指标直链淀粉含量指标要求作出微调。
旧标准GB/T1354-2009
新标准GB/T1354-2018
4、修改了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不完善粒含量的标准要求
随着优质稻产业的发展,捣鼓质量稳步提升,因此新标准GB/T 1354-2018对优质大米不完善粒含量作出修改,不完善粒含量不再作为优质大米的定等指标。
旧标准GB/T1354-2009
新标准GB/T1354-2018
5、修改了优质大米质量指标黄粒米含量的标准要求
国家现已制定黄粒米的标准样品,因此新标准GB/T 1354-2018对黄粒米含量标准要求也作出修改,限量指标由“≤1.0%”修改为“≤0.5%”。
6、修改了质量指标色泽、气味的标准要求
色泽、气味标准要求由“无异常色泽和气味”修改为“正常”。
7、修改了卫生要求
“卫生指标和检验按GB 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修改为“按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规定执行”。
8、删除了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新标准GB/T 1354-2018不再对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作规定。
9、新增了净含量的要求
新标准GB/T 1354-2018新增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调整了检验方法及要求
平均长度检验方法由“双试验误差不应超过0.5mm,求其平均值即为大米的平均长度”修正为“双试验误差不应超过0.5mm,求其平均值再除以10即为大米的平均长度”。
碎米含量检验方法仍按GB/T 5503规定方法执行,并规定“在称量碎米、大碎米前将混入其中的长度不小于完整米粒平均长度四分之三的米粒拣出”。
加工精度检验方法亦按GB/T 5502规定方法检验,并指定“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应执行当年颁布的LS/T 15121、LS/T 15122或LS/T 15123”。
品尝评分值检验也按GB/T 15682规定的方法执行,并规定“应使用参照样品LS/T1534和LS/T1535”。
水分含量检验方法由“GB/T 5497”变更为“GB 5009.3”;黄粒米检验方法由“GB/T 5496”变更为“GB/T 5496或GB/T 35881”。
新增垩白度项目检验方法,按新标准GB/T 1354-2018附录A规定方法执行。
新增净含量项目检验方法,按JJF1070规定执行。
新增了型式检验要求
GB/T 1354-2018检验规则新增型式检验要求,有下述情况之一,需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投产。
2、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3、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4、连续生产三年。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6、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调整了判定规则要求
为规范和引导适度加工,新增“加工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判为非等级产品”。
调整优质大米判定规则,即优质大米的定等指标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逐级降至符合的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可根据大米质量指标进行判定。
删除了初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已复验结果为准。
修改了标签要求
标签标识调整为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删除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要求。
为规范优质大米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便于消费者选择,新增优质大米标注建议,“优质大米建议标注最佳食用期(品尝评分值为产品最佳食用期内数值)”。
修改了储存和运输要求适用范围变化
“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不应低于3个月”修改为“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应低于3个月”。
小结
本次标准修订,使《大米》国家标准适应我国当前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和促进节粮减损,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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