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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5日
汉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4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典型示范”的原则,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农副产品上行为目的,以促进贫困户精准脱贫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加快平台、物流、产品、人才“四大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持续完善农村电商发展配套服务体系,快速推进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程。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力争到2019年底,形成较为完备的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完成“个十百千万亿”工程建设。即:建成1个区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29个镇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站、248个村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点,完成电子商务人才培训3000人次,带动1万户贫困户脱贫,实现网络交易额1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电商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区、镇、村三级电商运营服务体系,采取企业承建、运营,政府通过以奖代补或贴息等方式,在辖区内建设1个区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29个镇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站、248个村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点(其中贫困村145个,深度贫困村45个)。
1.区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由区政府投资,按照“六有”标准(有产品展示厅、有人才培训室、有众创空间、有小微企业孵化室、有摄影美工营销策划及数据管理室、有电商企业入驻空间)建设,办公及服务场地面积达到1200㎡以上,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复)印机、音像(视频)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显示设备等办公设施,实现产品展示、人才培训、企业孵化等服务功能。
2.镇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站。充分利用镇办闲置厂房、仓库、办公楼宇等,采取“政企社”合作共建、农工商合作共赢的方式,按照“六有”标准(有接待服务区、有产品展示区、有摄影美工区、有人才培训区、有仓储物流区、有村级服务区)建设,办公及服务场地面积应达到100㎡以上,配置电脑、打印机、显示屏、POS机、扫码枪、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等相关设备,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电商培训、小微电商(网商)孵化、当地农特产品资源整合、农特产品线下体验、网络代购代销、承载物流快递等功能。
3.村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点。在行政村中央或人流聚集地选址,采取“便利店+电商”模式,按照“六有”标准(有接待服务区、有产品展示区、有摄影美工区、有线上交易区、有快递存放区、有脱贫服务区)建设,办公及服务场地面积应达到40㎡以上,配置电脑、打印机、显示屏、POS机、扫码枪、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等相关设备,具备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代销、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功能。要紧紧与产业脱贫相结合,优先在贫困村建设服务点,助力脱贫攻坚。
(区经贸局牵头,区扶贫局、供销社、各镇办配合)
(二)建立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体系。
1.区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区域要素资源,建设具备网上购销商品仓储、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等功能的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承担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2.镇级物流配送站。依托镇级电商运营服务站,建设29镇级物流配送站,实现农产品收集、包装、配送以及快递包裹接收、分拣、存储等功能。
3.村级物流配送点。依托村级电商运营服务点建设248个村级物流配送点,以区级、镇级物流中心形成商品分拨节点,以村级物流配送点支撑基层物流网络,解决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4.公共第三方物流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基于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接入物流企业、镇村超市便利店、货主、车主等社会各类物流主体,通过采集运营数据及人工智能算法,提供位置服务、规划最优物流路径,搭建区域物流配送体系,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提高整个物流系统的效率,最终达到降费目的。
(区交通局牵头,区经贸局、供销社、各镇办配合)
(三)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1.农产品网货中心。收集农户分散生产或其他合作社、种养大户生产的农特产品,提供标准网货产品,为小微网商提供产品服务。
2.农产品加工处理中心。支持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配套设施齐全的加工处理中心。
3.生鲜农产品分拣生产线。针对农产品鲜活易腐特性,建设专门的生鲜农产品分拣生产线,提高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水平。
4.鼓励电商企业积极申报SC认证,规范食品的生产、加工流程,为农产品上行做好保障。
(区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贸局、供销社、各镇办配合)
(四)建立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
1.加强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制订富硒大米、富硒蔬菜、富硒油、核桃、魔芋、土豆等主要农产品质量标准,为电子商务顺利开展提供依据。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支持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2.培育名优农产品品牌。做好区域农产品深度挖掘和精细化开发工作,建立健全本地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分级包装、品控、运输等地方和企业标准体系,开展农特产品品牌策划、营销、推广,提高产品质量和知名度,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标志性农产品品牌。
3.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以二维码、FRID识别技术为基础的农产品溯源系统,系统涵盖种植、加工、质检、仓储、运输、销售等过程信息。同时,建立起溯源系统的信息标准,构建兼顾农业生产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
(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牵头,区科技局、经贸局、供销社、各镇办配合)
(五)建立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1.建设电子商务培训中心。整合区内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加强与电商行业组织、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的合作,建设集培训、实训、食宿为一体的培训基地。
2.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建立面向政府领导干部、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等群体的培养培训体系,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对每类群体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班类进行电商理念、企业管理、电商实操、商务等知识技能培训,3年培训3000人。
3.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效果,积极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区人社局牵头,区经贸局、供销社、团区委、各镇办配合)
四、实施步骤
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从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区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建成15个镇级服务站、60个村级服务点,完成区级网货供应中心、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培训1000人次,新培育龙头电商企业1-3家、网店100个以上,新增150个就业岗位,带动1000户贫困户脱贫,网上交易额达到3亿元。
(二)2018年12月底前,新建14个镇级服务站、188个村级服务点,完成镇村物流中转站建设,建立起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区、镇、村联动的线上线下物流配送网络,完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培训1000人次,新培育龙头电商企业2-5家、网店300个以上,新增100个就业岗位,带动3000户贫困户脱贫,网上交易额达到6亿元。
(三)2019年12月底前,全区基本构建起以富硒特色农产品为核心、覆盖周边富硒农产品的区域公用品牌,培训1000人次,新培育龙头电商企业3-10家、网店500个以上,新增200个就业岗位,带动6000户贫困户脱贫,网上交易额达到10亿元。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安排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2017年度计划投入1000万元,2018年度计划投入1500万元,2019年计划投资5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级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由区经贸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各镇办要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电子商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人、财、物等保障,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电商产业相关项目,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优先支持农村电商主体发展,大力培育龙头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鼓励知名电商企业、信用机构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汉滨区建立区域业务中心,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相关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要认真执行“专款、专人、专账”管理和报账拨款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项目立项,健全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报账管理,按规定完整保存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报账资料,严格履行报账职责并实行专账核算。同时,加强资金动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由区财政局牵头,成立区监察、财政、经贸、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督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逐项进行核实。
(四)严格绩效考核。加强对项目承接单位的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解除与项目承接单位的合作,并实行追偿。加强对责任部门、各镇办的考核,对工作进度慢、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工作严重滞后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