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元素锌(锌微量元素对人体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绿色发展是畜牧业解难题、补短板的必然选择和迫切要求。科学规范使用铜、锌等微量元素,推进畜牧养殖业源头减排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是我国现代畜牧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畜牧养殖中微量元素的使用,尤其是铜、锌元素的使用及其对动物产品和环境的影响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下面,我们就铜、锌等微量元素在畜牧养殖中应用的必要性,其使用是否会对动物产品安全造成影响,为保障铜、锌等微量元素的规范使用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大家进行解读。
铜、锌等微量元素的生理作用
铜、锌等微量元素是维持动物生命和生长的必需营养素,具有广泛的生物学作用。以铜、锌为例,其在动物机体内作为许多重要酶的必需组分或激活因子,参与和调节体内一系列生化反应和代谢过程,在维持机体新陈代谢、生产发育、骨骼生长、造血机能、免疫机能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锌元素还被誉为“生命元素”。动物铜、锌等微量元素摄入不足,会导致机体代谢障碍,出现生长受阻、骨骼发育不良,皮肤角质化不全、被毛生长不良,造血功能、繁殖机能和免疫功能降低等一系列症状。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还发现铜、锌元素除了能发挥上述基本生物学功能之外,使用高剂量铜、锌对处于特定生长阶段的养殖动物,尤其是断奶仔猪具有良好的预防腹泻和促生长功能。由于微量元素在动物机体内无法通过自身代谢产生,因此机体所需铜、锌等元素必须通过饲料或饮水提供。
饲料中铜、锌等微量元素的来源
饲料中铜、锌等微量元素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饲料原料中天然存在的,二是以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形式专门添加进入饲料的。由于铜、锌等微量元素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故饲料原料中天然含有一定数量的微量元素,即便未经人为添加,饲料中依然会有一定量的微量元素被检出。理论上饲料原料中天然存在的微量元素可以满足动物一部分营养需要,但由于其含量受原料种类、产地、气候和加工配制方法等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且其生物利用率也极易受原料中植酸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单纯依靠原料中天然存在的微量元素常常难以保证动物营养需要量。因此,在动物饲料配制过程中,一般都需要通过额外添加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以满足机体对各种元素的营养需要。
我国批准使用的微量元素品种
为给动物提供科学、全面、均衡的营养配方,达到最佳动物生产水平,我国动物营养学家经过多年努力,研发出了多种无机和有机微量元素化合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当前,我国允许在养殖业中使用的微量元素包括铜、锌、铁、锰、碘、钴、硒和铬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列出了每种微量元素对应的允许使用的化合物品种,其中涉及微量元素的饲料添加剂品种有60余个。应该说,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的研发和应用,对保障动物机体健康,提高动物生产效率,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铜、锌等微量元素对动物产品安全的影响
铜、锌等微量元素是动物必需营养素,但机体对其需要量在一定限度范围内,并不是添加得越多越好。科学研究显示,机体对铜、锌元素利用率较低,生物利用率仅为5%-30%。未被机体吸收的铜、锌元素主要随动物粪便排出体外,排出比例占摄入量比例的70%-95%,通常摄入量也越高,元素的利用率就越低,排出体外的比例就越高。若动物长期摄入高剂量的铜、锌微量元素,易导致元素在肝、肾等内脏组织中蓄积,从而影响器官生理功能,对动物产生慢性毒副作用,损害机体健康;同时富集铜、锌元素的肝、肾组织供消费者食用也有安全风险。此外,大量未被机体利用的铜、锌元素通过粪污向环境排放,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污染。近年来,高剂量铜、锌使用可能引起的微生物耐药性风险也开始受到关注。因此,做到铜、锌等微量元素的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对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规范铜、锌等微量元素使用的保障措施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利用高铜、高锌促进动物生长、预防腹泻在畜牧养殖业中被广泛应用。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规定,当时铜、锌等微量元素过量使用,甚至滥用的情况较为普遍。为指导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科学、合理、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2009年原农业部制定并发布了首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对配合饲料中铜、锌、铁、锰、碘、钴、硒和铬等微量元素都进行了最高限量规定。规范将高锌的使用范围和时间限制在仔猪断奶后前2周,并将饲料中高锌的添加量限定为不超过2250毫克/公斤(以氧化锌形式提供的锌)。规范的发布实施,有效降低了养殖过程中铜、锌等微量元素的使用量,减少了动物粪便中铜、锌元素的排放。
2017年,随着畜牧养殖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关注度持续提高,为顺应我国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新要求,饲料中铜、锌进一步减量使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通过对我国养殖水平和精准配方等养殖技术的充分评估,在综合考虑养殖动物生产性能、健康和福利以及对养殖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进行了修订,全面下调了饲料中铜、锌最高限量。新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25号)将饲料中铜、锌限量总体下调约20%-30%,将行业最受关注的仔猪断奶后前2周的高锌使用限量由2250毫克/公斤下调至1600毫克/公斤,同时将仔猪生理阶段的划分体重由≤30公斤调整至≤25公斤。按照新的限量值,我国养殖业每年可实现铜元素减排0.8万吨,锌元素减排超过1.65万吨,可分别减量50%和34%以上。
为保障《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等管理制度的落地落实,农业农村部以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推行过程管理,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同时组织力量对微量元素减量使用技术开展研究和技术集成,指导行业实际生产。从目前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看,全国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较好,超量使用铜、锌饲料添加剂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丁健 杨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