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大米的企业标准(富硒大米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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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60 B22 DB46 备案号:36660-2013 海 南省地方标准 DB46/T239—2013 地理标志产品定安富硒大米 2013-02-04发布 2013-03-01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T239—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以及GB/T17924-2008《地 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定安县农业局、定安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卫东、张文彬、韩义胜、王效宁、岑彩霞、郑立创。 I DB46/T239—2013 地理标志产品定安富硒大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定安富硒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保护的定 安富硒大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50 GB1354-2009 GB2715 稻谷 大米 粮食卫生标准 GB/T5009.36 GB/T5009.93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T5490粮油检验一般规则 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 GB/T5493 GB/T5494 GB/T5496 GB/T5497 GB/T5502 GB/T5503 GB5749 粮油检验 粮油检验 粮油检验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类型及互混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米检验法 粮食、油料检验 水份测定法 粮油检验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 碎米检验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粮食销售包装 优质稻谷 GB/T17109 GB/T17891 GB/T22499 GB28050 富硒稻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安富硒稻生产技术规程 DB46/T240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 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1 DB46/T239—2013 3 术语和定义 GB1354和GB/T178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定安富硒大米 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以定安富硒稻谷加工而成,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大米。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定安富硒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根据海南省定安县政府批准的翰林镇、龙门镇、岭口镇、 黄竹镇、龙河镇等5个镇范围内,地处东经110°21′~110°42′,北纬19°25′~19°44′之间, 富硒区土地面积为596.64km定(见附录A)。 2 5 要求 5.1 原料 定安富硒大米原料来源于本标准第4章规定范围内,按DB46/T240种植的稻谷,稻谷质量应符合 GB1350、GB/T17891、GB/T 22499规定。 5.2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定安富硒大米质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硒含量/(mg/kg) 色泽、气味 黄粒米/% 0.06~0.30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 ≤ 1.0 水份/% 14.5 互混/% ≤ 5.0 加工精度 按GB1354-2009规定的标准三级或以上等级执行 碎 米 总量/% ≤ ≤ ≤ ≤ ≤ ≤ ≤ ≤ 25.0 2.0 4.0 0.30 0.2 0.02 6 其中小碎米/% 不完善粒/% 总量/% 杂 质 最 大 限 量 糠粉/% 矿物质/% 稻谷粒/(粒/kg) 带壳稗粒/(粒/kg) 5 2 DB46/T239—2013 5.3 卫生指标 5.3.1 5.3.2 卫生指标和检验按GB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4 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5.4.1 5.4.2 生产过程应符合GB14881规定。 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应添加任何物质。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 按GB/T5009.36规定的方法执行。 色泽、气味检验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6.10 按GB/T5492规定的方法执行。 互混检验 按GB/T5493规定的方法执行。 杂质、不完善率检验 按GB/T5494规定的方法执行。 黄粒米检验 按GB/T5496规定的方法执行。 水分检验 按GB/T5497规定的方法执行。 加工精度检验 按GB/T5502规定的方法执行。 硒的检验 按GB/T5009.93规定的方法执行。 碎米检验 按GB/T5503规定的方法执行。 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 7 检验规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