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产品认定标准是(认定标准富硒产品是什么)

硒宝 05-22 18:10 13次浏览

近年来,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已培育现代(富硒)农业园区1340个,规模以上富硒食品加工企业342家,开发富硒产品300余个,注册富硒相关领域商标144件,2020年富硒食品实现产值451.01亿元,综合产值达650亿元。随着富硒产业的蓬勃发展,富硒产业市场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各市场主体对富硒产品贴标管理的愿望和需求越来越大。为推动富硒产业贴标管理顺利开展,市富硒产业办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形成如下报告。

一、富硒产品贴标管理现状

富硒产品贴标认证是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加强对富硒食品、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销售行为,进一步整合富硒资源、培育富硒品牌,促进富硒产业健康发展。2014年,安康市印发《安康市富硒食品管理办法》,对全市富硒产品进行贴标管理认证。《办法》规定安康富硒食品产品专用标志分为“中国安康富硒食品专用标志”“中国安康富硒产品专用标志”(以下简称“安康富硒专用标志”)。“安康富硒专用标志”的审批、年度硒含量监督检查和复查由当时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食品使用“中国安康富硒食品专用标志”进行监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产品使用“中国安康富硒产品专用标志”进行监督。《办法》实施后,全市32家企业和38个产品获得安康市富硒食品产品专用标志认证。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缺乏政策依据,贴标认证工作停止。根据《安康市富硒食品管理办法》,该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9月,2017年,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着手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因审核认定企业使用“安康富硒专用标志”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加上机构改革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要求有所变化,根据《行政许可法》,该类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不足并存在行政违法风险,因此修改后的《办法》没有通过司法审查,原《办法》到期后宣布失效,安康富硒专用标志贴标管理认证工作因没有政策依据而停止。

二是标准化程度不高,日常监管难度大。随着近年来政府对富硒产业的重视,群众发展富硒产业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贴标管理认真的需求不断扩大,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富硒有关标准开展种养业,开发富硒产品,但因富硒土壤分布不均、作物种类聚硒能力差异、生产环境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作物硒含量不稳定、不均衡,在抽检过程中产品硒含量不达标现象仍然存在。同时,少数企业仍然抱有侥幸心里,只想表面上打“富硒牌”,提高产品价值和卖点,只在申请专用标志时做文章,不注重标准化生产和加工,导致产品硒含量不达标。被检查发现或被消费者投诉,特别是被职业打假人维权,一方面造成自身信誉损失,另一方面给全市整个富硒产品市场带来不良影响。

三是行业管理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全市富硒产业虽然总量较大,但受制于地理条件,难以规模化种植和加工,无法形成规模优势,没有彻底改变传统的农村分散经营局面,因此社会化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缺乏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服务企业。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政府相关部门也指导成立了行业协会,但因专业人才缺乏,存在缺乏资金保障、自主性不强、服务能力欠缺、过度依赖政府等原因,不能发挥应有的服务作用。如安康市富硒产业协会,已于2016年成立,协会建立以来仅仅依托政府开展了硒博会,没有组织开展行业服务等有关工作,协会处于停摆状态。

三、建议

一是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富硒产品开发。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立标准目录清单,研究制定富硒种养技术、生物有机硒提取工艺、富硒饲料等地方标准,实现六大主导产业及县域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健全,部分产品标准或技术指标全国领先。鼓励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相关市场主体制定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实现产业链全过程的标准化、可控化,在重点富硒区建立富硒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富硒产品标准应用,推动富硒产品开发。

二是建立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贴标认证工作。建议借鉴国内其他富硒区做法,将富硒专用标志贴标认证管理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实施。由富硒产业行政管理部门指导重新成立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协会,选择有一定富硒产业工作经验和社会威望的人员担任协会会长,完善组织架构。重新修订《安康市富硒食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申请使用流程,由新成立的协会组织开展富硒产品专用标志的审核、使用和管理,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三是开展对外合作,鼓励第三方认证。目前,国内有比较成熟的“中国富硒食品认证”管理机构,已经取得国家认证监委相关资质,通过开展现场培训、技术指导、品质把控等,对达到标准要求的产品发放“中国富硒食品”认证证书。县区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需求,有计划地指导企业组织开展认证,帮助企业积极开发富硒新产品。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市级出台鼓励支持政策,对富硒产业标准制定与推行、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行业协会开展认证工作等给予经费补贴,对新开发富硒产品、取得“中国富硒食品”认证的产品等给予奖励,顺应市场需求,调动富硒产业市场主体积极性,丰富富硒产品种类,扩大市场份额,培育产业集群,为打造全国“富硒产业强市”和“硒资源变硒产业样板区”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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