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硒产品品鉴会(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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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硒产品品鉴会(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硒宝网

各相关单位:

因第七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活动举办时间确定为11月18日至20日,原定名优硒产品评选送样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10月31日,诚邀相关单位积极参加。

附:关于开展“第七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名优硒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

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关于开展“第七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名优硒产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第七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以下简称硒博会)将于2022年11月18日—20日在湖北省恩施州文化会展中心举办。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名优硒产品培育,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硒产业高质量发展,组委会将面向全国征集硒产品,组织开展名优硒产品评选活动,诚邀相关单位积极参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组织

本届硒博会组委会负责组织本次名优硒产品的评选工作,委托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硒检中心)承担硒含量检测工作。

评选原则

本届硒博会名优硒产品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无偿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参展企业;

(二)每个申报单位送检产品1~3个;

(三)参评产品须为预包装食品,产品包装标识规范,并明确标注硒含量;

(四)预包装食品(水除外)按照GB 5009.93-2017、DBS42/010-2018标准检测总硒、无机硒,总硒含量未达到要求终止检测不予参评;水参照GB 8538-2016标准检测总硒。

(五)产品质量好,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

(六)连续多年参展或参评的企业产品优先。

申报方式

(一)产品送检

1.通过国家硒检中心(网址)下载填报《第七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名优硒产品评选申请表》,提交纸质版并盖章。

2.填写电子版《第七届硒博会名优产品送检样品信息汇总表(2022年版模板)》(国家硒检中心网站下载)发送至邮箱()后将参评产品样品一式两份寄(送)至国家硒检中心,样品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评选,送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国家硒检中心出具检测报告一份给送检单位,同时将检测结果于2022年11月5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提供资料

1.《第七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名优硒产品评选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工类产品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应证书,产品执行标准和标准号;保健类、化妆品类产品还须提供国家批文证书;

4.企业标准复印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需提供;

5.富有机硒产品、富硒产品、“两品一标”认证有效证书,未认证的不需提供;

6.产品质量安全和信誉声明(附证明文件);

7.有效注册商标、专利权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8.除上述相关资料外,每个申报产品须提供产品彩色照片(不少于4面)和文字材料(字数500字以内)。

以上材料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产品第七届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名优硒产品评选申请资料”,与样品一起寄(送)至国家硒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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