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蔬菜种植方案(富硒蔬菜种植技术)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按照“扩规模、提品质、育品牌、拓市场、增效益”的总体思路,坚持原有基地巩固提升与新建基地稳步建设同步实施,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产业生产经营管理质量和产业效益,致力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供应基地。按照适度规模、经济适用的原则,年内计划新(扩)建规模设施蔬菜基地2200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1200亩;打造1个300亩以上的富硒蔬菜基地和1个“富硒蔬菜”品牌;培育蔬菜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10家以上;力争申报1个蔬菜“绿色认证”商标;鼓励和引导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参与务工就业等方式,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联结带动农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巩固提升原有基地1.完善基地设施。进一步完善基地机耕道路、供水排水、生产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鼓励有规模的基地配套建设冷藏库。推广以稻壳和腐熟有机肥为主要肥料,实施土壤深翻改良,对3年以上蔬菜基地实施大棚薄膜更新,切实提升蔬菜产业基地质量和标准化水平。2.政府购买服务。聘请蔬菜种植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实施土壤改良及良种良法推广工作。与赣州市蔬菜产业“两中心一基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采取“定人、定点、定时、定量”服务模式,对全县规模设施蔬菜基地进行巡回技术指导,解决生产技术难题。3.建立示范大棚。以现有设施蔬菜基地为基础,分片区、分区域选择积极性高、示范带动性强的经营主体,扶持建立蔬菜高产高效栽培示范棚,提升基地生产技术,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引导农户以“基地(企业)+合作社+菜农”模式,承租发展,增强菜农种菜意愿,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二)标准建设新建基地1.选址要求。各乡(镇)项目选址遵循“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沙质土壤、排灌便利”的原则,单个基地要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其中建设钢架大棚20亩以上)。2.时序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新建蔬菜基地的选址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5年以上)及土地平整工作;在7月底前落实经营主体并启动大棚建设;在10月底前全面竣工并投入生产经营。3.建设标准。(1)单体标准大棚①主体规格: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1.8m,棚宽在8m以上。②主要材质:拱管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拱管间距不大于1.2m。棚顶及纵向两侧各一根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拉杆。棚头棚尾两侧各一根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斜交式拉杆。所有钢材需为全新热镀锌钢管,材料及焊接点必须做防锈处理。所有覆盖棚膜材料质量不低于国标GB/T10003-2008无滴10-15丝PO膜、8-10丝EVA膜等蔬菜专用膜。③配套设施:棚内开窗,并配备抗风钢丝绳。④其他:验收过程中发现一年内都未覆盖棚膜、钢材生锈、大棚未明确编号的,不予验收。(2)双层双膜大棚①主体规格:棚体高度外棚不低于3.6m,肩高不低于1.8m;内棚不低于2.6m,棚宽10m,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②主要材质:拱管外径外棚不小于32mm,壁厚不小于1.5mm。内棚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拱管间距不大于1.2m。所有钢材需为全新热镀锌钢管,材料及焊接点必须做防锈处理,使用寿命10年。所有覆盖棚膜材料质量不低于国标GB/T10003-2008无滴棚膜,外棚厚度0.12mm以上,内棚厚度0.08mm以上,防紫外线、抗老化、防雾滴,使用寿命3—5年。③配套设施:大棚配备抗风钢丝绳,自动或手动卷帘。④其他:验收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大棚未明确编号的,不予验收。
(三)持续创新发展方式1.建设方式。一是政府投资建设,企业承建承租,资产归村集体所有,获取年固定收益或比例分红。二是政府主导建设,再发包给经营主体或企业自主经营。三是社会投资建设,县财政按照“先建后补”原则进行补助。2.发展模式。全面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基本菜农”组织模式,推进适度规模大棚蔬菜生产。积极探索“六统一、三保障”模式(统一棚型设计、统一施工标准、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播种育苗、统一生产管理、统一产品收购;保障市场风险、保障灾害风险、保障金融扶持)。
(四)不断强化科技支撑1.建立高效基地。坚持筛选主导品种、测试优势茬口、集成技术规范,建成一个蔬菜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和主推品种示范基地,切实发挥技术、品种的引领导向作用。2.推广实用技术。推广土壤改良、立体吊蔓、高温闷棚、膜下滴灌、生物防控、水肥一体化等实用技术;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单体双拱双膜钢架大棚;主攻春提早、秋延后茬口,种植高质高效蔬菜品种;推广早春、越夏、秋延、越冬蔬菜栽培技术,确保一年四季能够安全种植和全年供应蔬菜。3.完善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蔬菜技术专家指导服务;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实用栽培技术和大棚管理方式,提高蔬菜种植管理水平。4.加强运营管理。规模基地要严格做到“有生产计划,有标牌标识,有检测记录,有生产档案”的“四有”标准规范,并及时清理生产废弃物和残枝败叶,减少蔬菜生产面源污染。
(五)大力推进品牌创建1.确保产品安全。强化蔬菜投入品监管力度,指导蔬菜基地全面建立生产和销售台账,坚决杜绝使用禁限用农药、安全间隔期未满即采等行为。强化投入品管控和监督抽检,对农残超标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推进蔬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蔬菜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两品一标”。2.注册地域商标。依托我县富硒土壤资源,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应用“赣南蔬菜”品牌认定及评价标准,积极引导蔬菜基地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着力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建设一批富硒绿色蔬菜产业基地,打造“上犹富硒蔬菜”品牌。
(六)深入拓展营销渠道1.引导规模蔬菜基地建设仓储预冷设施,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提高产品品相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蔬菜加工业发展,重点突破辣椒精深加工,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2.鼓励现有运输、联运、快递企业拓展蔬菜服务项目,引导社会力量从事蔬菜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一批蔬菜购销经纪人队伍。在基地集中、专业村组发展一批田间市场,解决地头销售难题,切实提升流通效率。3.扶持发展与基本菜农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蔬菜流通型企业,培育流通性合作社等蔬菜营销主体。在赣州蔬菜交易市场设立上犹蔬菜档口,鼓励推进蔬菜生产经营企业在农产品交易中心、农贸市场设立蔬菜专营直销店,建立配送中心,向企业、学校、商超、酒店等直接供应本地蔬菜,拓宽销售渠道。4.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等目标市场的交流合作,发展对口供应蔬菜基地,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申报大湾区“菜篮子”基地1家以上。
三、扶持政策1.新建产业基地。钢架大棚面积均按540平米折算为1亩。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含20亩)钢架大棚,达到单体标准大棚建设标准的,按照14000元/亩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双层双膜大棚建设标准,或者更高标准的其他棚型,按照22000元/亩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对在同一行政村范围内分户建设蔬菜基地并联合组建合作社,且达到规模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可以以合作社名义进行申报奖补。2.完善基础设施。对符合新建产业基地奖补条件的蔬菜基地,再按照2000元/亩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用于基地土地平整、道路、水沟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若地块选址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则不予奖补。3.蔬菜品牌创建。积极提升产品品质,创建产品品牌,打造“上犹富硒蔬菜品牌”。申报“两品一标”认证,对新获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分别予以一次性3000元、3000元和5000元的奖补。4.大棚薄膜更新。对政府投资作为村集体资产的,且正常营运超过3年的设施大棚蔬菜基地,按照4000元/亩的标准(大棚面积按540平米折算为1亩)予以补助用于大棚外模和内膜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部、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要立足单位职责,扎实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要制定考核办法,落实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资金奖补等事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设施农用地指标;县通信部门负责做好基地所涉杆线迁移工作;县气象部门负责建立蔬菜专项风险预警机制;各乡(镇)负责做好土地流转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按任务抓好经营主体落实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按需足额安排资金用于年度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政府全额投资建设500亩以上标准设施大棚蔬菜基地,以及社会投资新建基地奖补、基础设施完善、蔬菜品牌创建、大棚薄膜更新等;安排统筹资金40万元用于聘请蔬菜种植专家(20万元)、开展技术培训(10万元)、实施高效示范棚及良种筛选试验推广(10万元)。
(三)强化招商引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蔬菜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引导农户尤其是贫困户、企业、外出创业人员、合作社等积极参与蔬菜产业发展,同时做好技术服务和扶持政策的申报工作;并围绕蔬菜产业发展,通过以商招商、专业队伍招商等形式,加强与上犹在外知名企业家和相关产业著名专业技术人才的跟踪对接,力争实现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双赢”效果。
(四)强化管理考核。加强扶贫资金投入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加强蔬菜产业的资产管理和后续管理,确保资产清晰,后续管理到位。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各乡(镇)于每月1日将前一个月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特色亮点等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基本菜农的动员培育、地块落实和基本日常监管等工作。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和督办。
附件:上犹县2021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指导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