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富硒大米(国家对富硒大米规定的标准)
为保障新冠防控战役的全面胜利,经利川市新冠防疫指挥部指挥长2020年3月17日会议研究同意,我市拟公开采购一批大米作为政府临时储备粮,现将询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政府临储大米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清江大道333号
联系人:李刚
电话:
邮编:445400
三、采购项目要求
1.品种:大米(中晚籼米、长粒)。
2.数量:700吨。
3.质量:国标一级(GB1354-2018),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2761-2017、GB2762-2017、GB2715-2016)。加工的原粮稻谷必须是2019年产的中晚籼稻。
4.包装:10斤/袋的真空包装,必须有内袋和外袋两层包装,并按50斤一个纸箱包装成件,包装袋符合国家标准(GB/T17109)要求,标签标识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要求。
5.报价:各报价商的报价为到库价,均包含包装物、运输费、每车随行的备用包装袋。
6.存放地点:利川市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东城凉桥城区库。
7.验货要求:采购方对每车大米进行质量抽检,并将样品送检,质量以三方质检机构检验为准。三方质检不合格的大米采购方拒收,由供应商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及要求
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法人必须是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并资质齐全。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恩施州外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质量保证承诺书、大米报价单(单位: 元/斤)等相关资料。
2.供应商的确定:询价小组根据质量与价格相符的原则,确定1家首选供应商,2家备用供应商。供应商因质量问题或供货进度问题等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时,采购方启动备用供应商供货。
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询价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供应商可提供样品图片。
报名企业将上述资质复印件与报价单加盖鲜章封存,发顺丰快递到我局,截止日期:以顺丰2020年3月21日17:30之前发出为准,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采购方再不予询价。按近期防疫要求,询价小组通过供应商快递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供应商不现场提交资料。
五、询价小组的组成及合同签订
1.询价小组的组成: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各派1-2名工作人员组成,对报名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确定供应商,组长由市发改局的人员担任。
2.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利川市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与首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方要求2天内供货。
附:大米采购询价报价单
报名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