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八仙茶价格6(茶八仙价格富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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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八仙茶是建国以来由农业部认定的国家级乌龙茶新品种。1996年10月,时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习近平在天福茶叶博物院亲手种植一株八仙茶,为八仙茶发展注入新活力。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要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强化品牌意识,优化营销流通环境,打牢乡村振兴产业基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做优做强八仙茶产业文章,打好“硒望田园”—八仙茶品牌攻坚战,实现茶农增收、茶企增效、茶产业振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以下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诏安是八仙茶的发源地,也是漳州的主要茶产区之一。2012年2月,诏安八仙茶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3年12月, 诏安八仙茶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2021年4月, 在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等单位发布的《2021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报告》中,诏安八仙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达到11.76亿元。2021年6月,诏安八仙茶获得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21年8月,海峡两岸茶叶交流协会授予诏安县“中国八仙茶之乡”荣誉称号。

茶产业是我县特色农业支柱产业。截止2020年底,全县茶叶种植面积5.3万亩,年产量1.4万吨,年产值14亿元,其中,八仙茶面积和产量均占80%以上。茶叶种植区域主要分布主要分布在白洋、建设、官陂、秀篆等9个乡镇,已形成了白洋乡汀洋、建设乡万石溪、官陂镇公田、秀篆镇礤岭等40多个茶叶专业村。全县茶叶从业人员有6万多人,茶叶初制厂350多家,较具规模的加工企业有80多家。全县茶叶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县级龙头企业15家。茶企获得有机、绿色食品认证3家,获得SC认证23家,注册品牌商标40多个。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做强茶产业为目标,以弘扬茶文化为引领,以提升茶科技为支撑,以数字化为突破口,加强产地管理,保障产品质量,补齐产业短板,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品牌效应,构建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统筹发展、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一)到2025年,茶叶种植面积5.8万亩,年产量达到1.5万吨,年产值16亿元。全县茶园绿色防控全覆盖,建成生态茶园5万亩,其中绿色有机茶园1万亩以上,建成3-5个智慧茶厂、智慧茶园。建成茶树病虫害测报点9个,建成八仙茶种质资源保护、繁育基地3个。

(二)培育1-2家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等大中型茶企,新增3-5家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5-10家市级龙头企业,力争引进2-3家大中型茶企进驻诏安建设茶叶精制加工厂,打造一批享誉国内外的诏安八仙茶知名品牌。

(三)立足诏安富硒特色资源禀赋,以宣传“中国八仙茶之乡”荣誉称号为契机,大力发展含硒或富硒八仙茶产业,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生态含硒或富硒八仙茶种植、加工及文化旅游示范基地。

三、主要内容

为推进八仙茶产业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促进八仙茶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在“十四五”期间,由县财政每年安排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或统筹各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500万元,用于扶持八仙茶产业发展。

(一)生态茶园建设

按照“规划科学、梯层等高、路网硬化、茶园植树、梯壁留草、自动灌溉,开垦坡度在25度以下”的原则建设生态茶园,做到“山顶戴帽,山腰结带,山脚穿鞋”。一是在茶园顶部、周围种植乔木防护林,林间栽种灌木树种;二是在茶园干道、支道旁种植行道树,行道树之间种植灌木型植物、草本植物或禾本科匍匐性植物进行绿化,增加生物多样性;三是在茶园空闲处种植乔木型或小乔木型绿化树;四是在茶园梯壁种草留草,或套种平托花生、百喜草、圆叶决明、爬地兰等绿肥等措施,保持茶园水土,改善茶园生态。

1.退果(林)还茶和新建生态茶园

鼓励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更新改造坡度在25度以下的老果园、经济林和新建茶园。面积200亩以上,且符合生态茶园建设标准,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15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2.茶园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茶园道路建设,茶园要求集中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茶园道路进行硬化,水泥硬化宽度3米以上、厚度15厘米以上。干支道要符合所在乡镇建设规划。完善茶园节水灌溉系统,茶园新建蓄水池、引水坝、抽水站等水利设施及其配套覆盖茶园滴灌或喷灌系统。

(2)补助标准:①硬化茶园干支道给予每公里补助25万元。②茶园节水灌溉系统每亩以奖代补1000元以内。

3.茶旅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为推进茶旅融合,鼓励积极推进茶园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观光、体验、休闲、度假、养生等茶旅一体示范区。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体验展示区、产品展示区、露天景观平台、观光通道、凉亭、旅游标识标牌、停车场、旅游公厕等项目。符合县级旅游发展规划和村镇旅游规划并报相关职能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

(2)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乡镇人民政府的,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价的50%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为经营主体的,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4.茶园绿色防控建设

(1)推广茶园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应用生态调控、化学诱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控技术,推广诱杀虫灯、粘虫板或可降解的黄板、蓝板等。应用性信息素防控技术(性诱剂)和植物源(生物)农药,确保茶叶原料和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

(2)补助标准:诱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按购买发票、转账凭证,给予总价50%的补助;“以螨治螨”“以螨携菌治虫”“以虫治虫”等生物防治农药、高效植保药械(含植保无人机),按购买发票、转账凭证,给予以奖代补总价的30%。最高补助20万元。

(二)茶叶初、精制加工清洁化改造

1.建设内容要求

(1)初、精制厂生产环境清洁化。重点对车间内地面、墙体、门窗等按照食品加工场地卫生要求进行建设,对车间内排湿、排气、防蝇、防虫、防鼠设备等进行完善。同时对厂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达到道路便捷、厂区美化亮化。

(2)茶叶加工燃料清洁化。重点推广电、气等可再生洁净能源。

(3)茶厂加工设备清洁化。使用清洁、卫生、安全的加工机具设备。

(4)茶叶加工流程清洁化。推广离地晒青、凉青技术与设备,推行加工环节不落地、连续化、自动化。

(5)建章立制,实现加工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加工技术规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登记茶青来源,为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6)生产人员清洁化。加强员工生产卫生知识培训,统一着装,并按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全程卫生质量管理。

(7)新建的茶叶初、精制厂房建设地点要符合乡镇、村建设规划,不得出现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生态林等情况。

2.补助范围和标准

(1)新建初制厂房面积300-800平方米,每个新建茶叶初制厂及配套初制加工设备,符合建设要求的,每个补助20万元;新建初制厂房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每个新建初制厂及配套初制加工设备, 符合建设要求的,每个补助30万元。

(2)精制加工厂建设内容、补助范围和标准:精制加工厂除具备初制加工厂建设要求外,还必须拥有独立包装、自主品牌,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建厂房面积1000-2000平方米,每个新建茶叶精制厂及配套精制加工设备,符合建设要求的,每个补助50万元;新建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每个新建茶叶精制厂及配套精制加工设备,符合建设要求的,每个补助100万元。最高补助200万元。

(三)更新茶叶机械设备

1.重点推广山地耕作机、修剪机、采茶机、轨道运输设备等机具和茶叶初制加工不落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萎凋设备、离地晾青设备、自动化包装机、连续化自动化精制加工生产线等。批量购买茶叶机械价值达5万元以上,按照茶业新型经营主体所购机械款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60万元。

2.购买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农残检测仪器补贴内容和标准:购买检测仪器设备,按照茶业新型经营主体所购仪器款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60万元。

(四)茶叶品牌营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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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茶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绿色、有机认证,在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后,给予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奖励。新增一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奖励1.5万元,新增一个有机食品认证产品,奖励3万元。认证到期续展的,给予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减半奖励;即绿色食品认证0.75万元,有机食品认证1.5万元。

2.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茶业新型经营主体给予1.5万元奖励。

3.鼓励参加政府部门组织或引导的国内外(境外)农产品展销活动。参加国外(境外)展销, 每场补助1.5万元;参加国内展销,展销地点在省内的每场补助0.5万元,展销地点在省外的每场补助0.8万元。

4.支持我县茶叶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除按县政府出台的关于电子商务合作有关优惠政策补助外,电商年销售额超过200万元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支持经营主体建立网站推介、销售八仙茶,每家经营主体奖励0.5万元。

5.鼓励茶业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称号且总部设在我县的茶业新型经营主体,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0.5万元。

6.鼓励茶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媒介投放八仙茶广告,按投放广告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

7.鼓励茶业企业自主创新,对八仙茶加工工艺深入研究并有新的突破,如提取利用茶多酚、茶多糖、茶色素、茶氨酸等有效成分;鼓励开发新式茶饮、茶日用品和茶功能性产品,提高茶叶资源综合利用率。研发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部门科技成果认定或获得产品技术专利证书的,奖励3万元。

8.鼓励茶业企业研发、创新设计八仙茶茶叶包装,提高茶叶产品的包装品位,增加茶叶影响力,弘扬茶文化。对八仙茶茶叶包装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包装设计奖,奖励1万元。

9.为宣传推介“硒望田园”–八仙茶品牌,促进诏安茶产业健康发展,县财政每年安排预算300万元作为宣传推介八仙茶品牌专项费用,主要利用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主流媒体,或动车、高铁、飞机、游轮等媒介投放八仙茶公益广告,提升八仙茶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紧密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海峡(漳州)茶会、品鉴会等平台,充分展示“硒望田园”–八仙茶品牌。每年举办“硒望田园”–八仙茶茶王赛、技能大赛、茶艺大赛、茶文化论坛等活动,大力宣传八仙茶,提升八仙茶文化内涵和影响力,讲好八仙茶故事。

10.鼓励创建茶旅品牌。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在上级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奖补30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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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奖励对诏安八仙茶产业、茶科技、茶文化发展有特殊贡献者,特别是对龙头带动、项目拉动、茶树资源保护与创新、技术成果、茶文化研究等,形成一批茶产业、茶科技、茶文化成果的贡献者,经县政府研究,予以特别贡献奖。

12.扶持茶叶相关协会组织健康发展。协会组织承担政府交办的相关事务,其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县财政每年安排预算50万元作为县茶叶协会公共品牌推广、建设八仙茶地理登记保护、技术科普、茶叶科研、茶叶技能人才培训、学术交流和八仙茶母树、母本园以及古茶树保护等费用。

13.扶持县政府战略合作项目建设。继续加强与中国食品报社、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科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等媒体、院校和研究机构战略合作;鼓励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战略合作单位进行项目对接,对接项目经县八仙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同意的,按核准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补助,每家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最高50万元。

14.扶持八仙茶内含物、营养成分、保健产品、新优产品专项研究,研究方向及成果经县八仙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列入专项研究课题的,按科研项目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县八仙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开展联农带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鼓励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带贫、助贫工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吸纳建档立卡脱贫对象5名以上务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一次性补助总工资额的20%,最高补助20万元。

四、注意事项

扶持对象为本地茶业企业、茶厂(场)、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八仙茶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补助。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具体验收、审核细则并组织验收,县财政实行专项补助,做到专款专用。国家相关部门抽检到茶叶质量不合格,特别是存在农残超标等问题的新型经营主体,三年内不予扶持。茶业新型经营主体要如实申报扶持项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当年补助(贴)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与农业相关的一切扶持项目,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八仙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诏政综〔2017〕34号)及《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青梅、八仙茶、富硒蛋鸡产业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诏政综〔2019〕64号)中有关八仙茶产业内容同时废止。如因法律、法规、政策修订致本实施意见失效或部分失效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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