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产品市场调查(调查富硒市场产品的目的)
9月26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淄博市天然富硒土地调查认定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天然富硒土地资源丰富,具有土地面积大、分布范围广、硒含量高、开发利用成效大等特点和优势,先后有4 万余亩土地被中国地质学会认定为天然富硒土地。
目前,全市有桓台县、博山区、周村区(不含文昌湖)、淄川区四个镇(双杨、罗村、寨里和洪山镇)以及高新区完成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圈定富硒土地134.1万亩,其中富硒耕地64.47万亩。2020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组织开展了3批富硒土地认定申报工作,4 万余亩土地被中国地质学会认定为天然富硒土地。其中,淄川区罗村镇河东村东天然富硒地块”(绿色富硒土地1600亩)、淄川区寨里镇莪庄村西天然富硒地块(绿色富硒土地712亩)获得中国地质学会全国首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博山区石马镇、八陡镇、白塔镇、源泉镇天然富硒地块(绿色富硒土地13940亩、无公害富硒土地1633亩)获得中国地质学会第二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周村区王村镇西南地块(绿色富硒土地21767亩、无公害富硒土地442亩),获得中国地质学会第三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
我市所有区县均不同程度分布有富硒土地,其中,以淄川区四个镇和桓台县分布较为连片集中。淄川区四个镇富硒土地面积约35.3万亩,占淄川区总调查面积的84.14%,桓台县富硒土地面积约61.4万亩,占桓台县总调查面积的80.2%。我市土壤中硒元素来源稳定,硒含量高。尤其是淄川区、周村区、桓台县被调查的土地每千克土壤中硒元素平均含量分别为0.48毫克、0.42毫克、0.38毫克,均高于全省平均含量(0.18毫克/千克)和全国平均含量(0.29毫克/千克)。
富硒农产品售价高,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增强人们抗病抗老能力,合理利用富硒土地资源,能够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汤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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