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产品增长数据(增长富硒数据产品的方法)

硒宝 01-18 10:06 137次浏览

安康市“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彰显安康独特的天然富硒资源禀赋,加快形成“富硒有机食品”品牌优势,推动富硒产业提升价值链、延伸产业链,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15号)、《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6号)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现就实施“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富硒产业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落地落实落细链长制为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围绕打造“千亿富硒产业集群”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全面实施“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开发地域特色富硒有机产品,不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推动富硒产业向集群化、品牌化、高端化迈进,为乡村全面振兴厚植产业基础和优势。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打造“富硒有机食品”基地100万亩以上、畜禽养殖300万头(羽)以上,培育重点企业200家以上、重点产品300个以上(见附件),实现产值300亿元以上,全市富硒有机标准化基地不断扩大,富硒有机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品牌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三)推进步骤

1.规划布局。按照有机产品产地环境认证要求,结合全市硒资源详查数据,优化富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明确“富硒有机食品”发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

2.培育示范。对已取得有机产品认证且产品达到富硒标准的企业,严格质量标准管理,重点指导提升内涵、拓展市场,形成富硒有机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并进行示范推广。

3.重点突破。突出紫阳、岚皋、镇坪、平利、汉滨、汉阴、石泉等县区土壤高硒区域,以富硒有机猪肉、富硒有机茶、富硒有机核桃、富硒有机大米、富硒有机鱼等产品为重点,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打造单品冠军,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突破发展。

4.全面推广。围绕茶叶、魔芋、渔业、核桃、蚕桑、生态肉业6大重点富硒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在全市全面推行标准化富硒种养技术和有机生产加工技术,有条件的镇、村全域推进,将安康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富硒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示范基地。依托富硒产业园区,高质量建设富硒有机产品基地,提升富硒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将符合政策要求的“富硒有机食品”标准基地建设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项目,强化以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水土保持、低硒改造为重点的耕地质量建设,切实提高基地建设保障水平。支持市场经营主体按照富硒有机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扩大富硒有机产品原材料市场供应。到2027年,有机认证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二)培育领军企业。以已取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规划建设重点区域的企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富硒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富硒有机食品”生产型、加工型、销售型和三产融合发展型的龙头企业。加大“富硒有机食品”重点企业支持力度,通过整合、置换、重组等方式集成资源培育上市企业,打造一批主业突出、行业带动性大、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龙头。科学策划富硒产业招商项目,紧盯世界500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招引一批领军企业落户安康投资富硒产业。到2027年,培育10亿级规模的大型企业1家以上,培育“富硒有机食品”重点龙头企业200家以上。

(三)强化科研支撑。用好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国家富硒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平台、“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持续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院校的科研合作,实行“赛马制”“揭榜挂帅”等科研项目管理方式,推进富硒有机生产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着力在高聚硒生物资源、高聚硒技术、富硒有机肥料、富硒有机饲料以及富硒产品中有机硒与生物活性物质提取工艺等方面攻关突破,打造富硒有机科研高地。建好“陕西省富硒产品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富硒有机食品”产品企业培育、创新发展等服务,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率。

(四)推动标准实施。引导市场主体严格按照DB61/T556-2018《富硒含硒食品与相关产品硒含量标准》、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加强标识管理,推动富硒产品、有机产品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富硒产业发展协会的作用,抓好《安康硒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办法》组织实施,强化富硒产品标识管理行业自律。组建市内专家服务团,对重点县区、重点企业派遣指导员,实行产品认证一对一定点服务。引进国内知名富硒产品、有机产品第三方认证机构,加大对富硒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的技术服务和指导,提高认证规模和数量。到2027年,“富硒有机食品”产品达到300个以上。

(五)加大品牌培育。聚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体系,着力提升“安康富硒茶”“安康汉水鱼”“安康魔芋”“富硒猪肉”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安康核桃”“安康蚕桑”区域公用品牌认定创建,持续增强“中国硒谷”品牌影响力。组建品牌运营公司,培育品牌运营管理团队,从品牌注册、宣传、运作、推广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市场化服务。鼓励经营主体在授权使用公用品牌的同时,申报富硒产品和有机产品双认证,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拓展营销渠道。把富硒有机产品作为安康特色农产品的最大卖点,稳固省内市场、做大国内市场、拓展国际市场。举办“端午安康”全国硒水鉴茶大赛、农民丰收节、“中国硒谷·幸福安康”富硒之星系列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拍摄“中国硒谷”专题片,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各地与硒有关的博览会、展销会、招商推介会,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推介安康富硒有机产品。加强与京东、天猫、832平台等电商平台合作,建立安康富硒产品线上专营店,完善安康硒品1号店配套服务功能,建设集洽谈交易、网上结算、物流配送、线上服务、后台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康富硒产品电商运营中心。支持富硒产业市场经营主体通过专营、直销、加盟等方式,在全国各地建立线下营销店,打造线上线下立体销售网络。

(七)狠抓质量监管。整合检测机构和人员,建设国家级硒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开展硒产品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确保产品质量和品质。建立健全富硒有机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并推广追溯平台移动 APP,推进各级各类追溯平台融合对接,实现富硒有机产品生产管理、质量跟踪、市场流通的全流程防伪可追溯。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使用富硒、有机认证相关标志,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乱用标识标签等行为,严防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康市“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富硒产业链链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富硒办、市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的统筹谋划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富硒办,组织协调日常事务,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具体建设任务,确保“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富硒产业投入力度,市、县两级要统筹整合现有相关渠道资金,建立富硒产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基地建设、龙头培育、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市场开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巩固衔接资金要向富硒产业倾斜。综合运用惠农惠企金融政策、财信担保、财政贴息等手段,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富硒产业投入。加大对“富硒有机食品”认证的支持力度,对取得富硒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的实施奖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加大督导考核。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出台配套方案,加强规划指导、过程监督和工作考核,完善绩效评价标准,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将“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确保“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富硒有机食品品牌提升行动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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