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产品认证图标(富硒认证标志是官方认证吗)
l分中心将申请者提交的电子文档E-mail至认证中心。
5、实地检查评估
l认证中心在确认申请者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
l派出经认证中心认可的检查员;
l检查员从分中心取得申请者相关资料,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对申请者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必要时需对土壤、产品取样检测。
6、编写检查报告
l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l该报告在检查完成2周内将文档、电子文本交认证中心;
l分中心将申请者文本资料交认证中心。
7、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调查表、相关材料和检查员的检查报告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提出评估意见提交颁证委员会审议。
8、颁证委员会决议
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颁证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是否颁发有机证书的决定。
9、颁发证书
根据颁证委员会决议,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证书。申请者交纳认证费剩余部分,认证中心向获证申请者颁发证书;获有条件颁证申请者要按认证中心提出的意见进行改进做出书面承诺。
10.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产)品标志使用章程》的要求,签订《有机食(产)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有机转换标志的使用手续。
11.保持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在新的年度里,COFCC会向获证企业发出《保持认证通知》。
|获证企业在收到《保持认证通知》后,应按照要求提交认证材料、与联系人沟通确定实地检查时间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保持认证的文件审核、实地检查、综合评审、颁证决定的程序同初次认证。
认证机构
国内有机认证机构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CQM)
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SAC)
广东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GZCC)
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GAC)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WIT)
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ZAZH)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OFCC)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
北京陆桥质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BQC)
杭州中农质量认证中心(OTRDC)
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CHTC)
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FOFCC)
黑龙江绿环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HLJOFCC)
北京五岳华夏管理技术中心(CHC)
大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认证中心(YLOFCC)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认证中心
国外认证机构
欧盟国际生态认证中心(ECOCERT)
新西兰有机协会VERYTRUST有机认证
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OCIA)
德国天然有机认证BDIH
瑞士生态市场研究所(IMO)
区别
我国有关部门在推行的其他标志食品还有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是按照无公害食品生产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生产的、符合通用卫生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安全食品。严格来讲,无公害食品应当是普通食品都应当达到的一种基本要求。
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部门在九十年代初发展的一种食品,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其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A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它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从本质上来讲,绿色食品是从普通食品向有机食品发展的一种过渡产品。有机食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体现于如下几方面:
1)是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而其他食品则允许有限使用这些技术,且不禁止基因工程技术的使用。如绿色食品对基因工程和辐射技术的使用就未作规定。
2)是生产转型方面,从生产其他食品到有机食品需要2-3年的转换期,而生产其他食品(包括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没有转换期的要求。
3)是数量控制方面,有机食品的认证要求定地块、定产量,而其他食品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
因此,生产有机食品要比生产其他食品难得多,需要建立全新的生产体系和监控体系,采用相应的病虫害防治、地力保护、种子培育、产品加工和储存等替代技术。
有机产品的确更有益健康
《周日泰晤士报》称,为期四年、耗资1200万英镑的有机研究项目将结束数年来对有机的争议,并有可能颠覆政府有关
消费者要慎重挑选有机食品
人员的说法:食用有机食品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研究发现有机蔬菜和水果中抗氧化剂的含量比常规产品高出40%,而科学家称抗氧化剂可以降低患癌症和心脏病的风险。同时有机蔬菜和水果还含有更高的有益矿物质,如铁和锌。
CarloLeifert教授是欧盟投资项目的合作者,他说有机产品将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营养吸收。研究人员在毗邻纽卡斯尔大学的占地725英亩的农场上种植水果和蔬菜,并在其有机和非有机地块上分别饲养奶牛,在欧洲其它地方也有奶牛基地。他们发现有机奶牛所产牛奶中的抗氧化剂含量比常规牛奶高出90%。
生产基本要求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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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2种子或种苗来自于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经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
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有机产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1原料必需是来自已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
2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95%;
3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OFDC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4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5加工/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相关概念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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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
尽管有机农业有众多定义,但其内涵是统一的。有机农业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有机农业基本标准,在生产过程中完全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家畜饲料添加剂,不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过程,其核心是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
美国标准
有机食品在全美约四分之三的普通杂货商店就可以买到。
在美国,有机食品的生产是由美国农业部(USDA)通过其国家有机规划(NOP)控制的。该规划确立对有机生产生鲜及加工农业食品(包括作物和牲畜)的制造和加工标准。
美国标志
依据NOP,有机食品原料在生长、处理和加工方式上,均不同于按惯例生产的食品。有机肉类、家禽、鸡蛋和乳制品产自未使用抗生素和生长激素的动物体,而且,这些牲畜必须食用有机饲料,并将它们在户外饲养。要取得有机资格,作物的培育不能选用遗传工程、致电离辐射、合成成分或污泥制作的化肥,或最传统的杀虫剂。为帮助消费者识别其购买食品的有机质含量,USDA采取了严格的标注标准。只有最低含有95%有机材料生产的产品才能显示USDA有机图章。有机成分少于70%的产品可在其产品侧面列出有机生产成分,但不可以在包装的正面声称是有机食品。如果供应商令人误解地标注一个产品,违反一次规定可被处以高达11000美元的罚款。
在一个产品被标注为有机之前,要由一位政府认可的证明人检查农场,确认所有的农艺实践符合USDA有机标准。在将有机食品送往超市和餐馆之前,处理或加工有机食品的公司,也要通过USDA认可的证明人鉴定。当寻求获得证明时,申请者必须提供有机系统计划,即在生产、记录保持程序,以及所采取的防止有机与无机产品混合方面实际操作的详细规范。
NOP不应用于任何非农业产品,如有机健康和美容产品。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成员机构国家卫生基金会(NSFInternational)已着手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一个标准的制定,它将定义未被NOP涵盖的,又被鉴定为有机产品的标准。当《非农有机产品》标准完成后,将包括膳食补给品、个人保健和化妆品、宠物食品、水产品和有机纤维品。
NSF会对食品、水、空气和生活消费品进行产品认证和标准制定。作为ANSI认可的标准制定组织,NSFInternational会根据ANSI的公开、公平、协商一致和适当程序的基本要求制定标准。
标志管理章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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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国家环保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的授予工作,保证有机(天然)食品标志产品的质量,维护有机(天然)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有机(天然)食品是指经有机食品颁证机构确认的,符合《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要求的一切可食用的农副产品,包括粮食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野生天然食品等及其加工产品。
有机(天然)食品标志是用来证明食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符合《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要求的专用性标志,可以和食品商标同时使用。
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有机(天然)食品标志和有机(天然)食品证书的审批和管理,监督标志的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授予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的食品目录。
第四条向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申请使用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申请、审查和批准
第五条申请有机(天然)食品标志者,应向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提交《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申请表》,出具下列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或注册证;
2、产品执行标准;
3、商标注册证;
加工企业还须提交污染物排放状况及达标证明。
农户申请的,可持村民委员会或乡级政府的介绍信。
第六条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应在15天内作出受理与否的答复。
第七条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受理申请后,应按照《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进行审查。审查期一般为3~6个月。处于向有机(天然)食品生产转变过程中的产品,审查期为1~2年。
第八条申请人在接受审查期间,有义务积极协助审查工作,如实填报有关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并接受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的现场检查、原材料追踪审查和涉及特定要求的取样检测。
第九条对经审查,符合《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要求的,由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发给《有机(天然)食品证书》,允许使用有机(天然)食品标志。
对不符合《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的,由有机食品发展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标志的使用与监督
第十条《有机(天然)食品证书》是许可使用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的一个法定证明文件,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有机(天然)食品证书》持有人(以下简称证书持有人)有权在有机(天然)食品的标签、包装、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有机(天然)食品标志。
第十二条有机(天然)食品标志图形式样由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统一制作、提供。
证书持有人使用有机(天然)食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第十三条使用有机(天然)食品标志时,应在标志图形的下方同时标印该产品的证书号码。
第十四条证书持有人只能在证书所列产品上使用有机(天然)食品标志,不得扩大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