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茶认证标准(茶叶富硒标准)
食品中硒限量卫生标准(GB 13105—1991)
1992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GB 13105—1991《食品中硒限量卫生标准》中,规定了食品中硒的最大允许限量标准,此标准适用于粮食、豆类及制品、蔬菜、水果、肉类、肾、鱼类、蛋类、乳类等食品。
但是该标准被2005年颁布的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所代替并废止,而硒的限量规定则于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中被取消。
富硒茶(NY/T 60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的农业行业标准——富硒茶(NY/T 600—2002),规定在富硒区土壤上生长的茶树新梢的芽、叶、嫩茎,经过加工制成的,可供直接饮用的,含硒量符合本标准规定范围内的茶叶。
标准规定富硒茶硒含量范围为0.25~4.00 mg/kg,含硒量的测定按GB/T 12399的规定执行。同时该标准对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作了规定。
富硒稻谷(GB/T 22499—2008)
富硒稻谷——国家标准(DB/T 22499—2008)规定,样品加工成GB 1354规定的三级大米,按GB/T 5009.93执行。
富硒稻谷加工的大米检验结果硒含量在0.04~0.30 mg/kg之间的,判定为富硒稻谷;检验结果硒含量小于0.04mg/kg 的,判定为非富硒稻谷;检验结果硒含量大于0.3 mg/kg的,判定为含硒量超标稻谷,不应食用。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规定,可以强化硒的食品类别及允许使用量,允许使用的硒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硒酸钠、亚硒酸钠、硒蛋白、富硒食用菌粉、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硒化卡拉胶(仅限用于14.03.01含乳饮料)、富硒酵母(仅限用于14.03.01含乳饮料)。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国家技术标准监督局编号GB 14800—1994)规定硒在盐中强化量为(3~5)×10-6 g/g,以硒强化盐为例,每人每日摄入10 g盐,则每天摄入硒元素30~50 μg/d,如每人每日摄入15 g,则每天摄入硒元素45~75 μ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