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深加工产品(富硒产品如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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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林科发〔2018〕99号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关于印发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石泉县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抓好落实。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2018年7月15日

石泉县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进一步推动我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农业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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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立足粮果畜菜茶等产业资源,在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解决产业大而不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目标,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核心,突出农产品加工业的引领作用,突出新型市场主体的催生培育,着力推动要素集聚优化,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增收链,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全产业链开发、经济社会生态三效合一的新业态,全面推进石泉现代农业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加工值率达2.2:1以上,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占比10%以上,市级龙头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实现对县域内优势特色产业的全覆盖。建成1个以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园区内进驻农产品加工企业15家以上、产值10亿元以上),促进区域内主导产业加工效能提升。

三、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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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按照“川种菜、畜进山、南栽茶、北养桑”的工作总体思路,合理规划布局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形成生产与加工、企业与农户衔接配套的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效。大力发展以蚕桑、蔬菜、黄花、魔芋、粮油为主的优势产业,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形成产业园区和集聚带。贫困村结合精准扶贫,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引进有实力、有市场的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解决农产品原料需求。

(二)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鼓励农户、合作社兴建一批果蔬组装式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减少产后损失,拓展农民致富增收空间。培育发展加工型农民合作社、加工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本县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提升产地初加工水平。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和推广适用技术,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整体提升。积极发展富硒杂粮、富硒食用油、富硒黄花菜、富硒茶、绿色蔬菜产品加工等系列产品。

(三)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打造畜禽产品、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精深加工产业链,推动主要农产品生产、储藏、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一体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新兴业态,支持加工企业利用互联网、电商等新的发展手段,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扶持现有的农产品初精加工企业,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重点发展富硒魔芋、熟肉制品、豆制品、红薯粉条、辣椒制品等精加工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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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农产品综合利用。加快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重点推进秸秆、稻壳米糠、麦麸、油料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

四、工作措施

(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工合作。扶持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设烘储、冷藏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大力培育加工型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示范单位实施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对加工型农民合作社,在申报省级百强社时,同等基础条件上适当倾斜。

(二)壮大加工型龙头企业。坚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大、中、小企业并举,初、深加工搭配的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围绕蚕桑、蔬菜、魔芋、畜产、茶叶、黄花等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产业链条长、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对竞争力强、外向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在信贷、税费、用地、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三)抓好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培育工作。引导和支持本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推动土地、资金、科技、信息等要素聚合。大力支持联合体成员发挥优势,互补共赢,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农产品加工支持力度,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

(四)抓好农产品品牌培育及“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支持企业与农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打造一批规模大、品牌亮、代表性强的农产品加工品牌。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分别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补;新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每个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 1 万元、3 万元、5 万元、10 万元奖励。

(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投入产业扶贫,建立订单农业风险制度,通过委托农民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户(贫困户)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稳定农产品产销关系,与农民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对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与贫困户签订订单种养合同,并组织生产的按实际产品回收金额的8%予以奖补。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就是扶持农业的观念,把发展农业产业化、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建设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来抓,各镇要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县农林科技局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形成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服务指导。农林科技局将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完善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做好对农业龙头企业生产规模、经营业态、成本收益等方面信息的监测和调研,积极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将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确保农业龙头企业能切实享受到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吸纳就业和产业扶贫等责任。对在吸纳就业、产业扶贫、社会公益等方面履责较好的企业,通过在政府网站、微信、电视专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干事创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努力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