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富硒农产品(宜春富硒产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驻宜各有关单位:
《宜州区建设自治区级农产品(桑蚕茧)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一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宜州区建设自治区级农产品(桑蚕茧)
加工集聚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4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自治区级)(暂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55号)及《河池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河池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两年(2019—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农发〔2019〕5号)精神,抓好宜州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推进产业集聚为核心,以政策为支撑,依托现有园区,建设一个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宜州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产业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年底,依托蚕桑、糖料蔗支柱产业,以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为基础建成1个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集聚区规划面积不低于3000亩,基础及配套设施完善,体系建设向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至少引进1家以上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入驻企业主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亿元,为入驻企业提供集聚和服务平台,达到自治区内较高标准。
集聚区以蚕桑、糖料蔗为主导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紧密,上下游产业配套完善,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带动种桑养蚕及种蔗农户10万户以上,蚕茧、糖料蔗收购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内务工人员可支配收入原则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强化组织管理,出台扶持政策,整合项目资金,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建体系,培养1家高新企业,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项以上。2020年,集聚区投入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主要龙头企业通过国内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态原产地产品、绿色食品等品牌不少于10个,集聚区内整体加工水平达到广西区内领先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集聚区建设锦程路、欣荣路、桑茂路、康宁路、欣荣北路、恒源路、顺天路、宜畔路等道路10.4公里;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1座,铺设污水管网15.4公里,日处理污水1.5万吨;建设给排水管网22.4公里;建设排洪渠1.8公里;冷库面积达6万立方米、容量0.26万吨,冷库覆盖率达70%以上;建设电子商务公司、桑蚕茧丝绸检测平台和交易市场各1个。重点建设宜州区东盟国际茧丝交易中心和广西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基地、宜州区茧丝绸产品公共检测平台项目,提升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河池市纤维检验所检测设备等。
(二)做优做强企业。支持企业向高质量发展,产品向高端方向开发。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集聚区桑蚕茧丝绸加工企业发展到12家,其中缫丝厂10家以上,共装自动缫丝机188组,年产白厂丝能力达5000吨;织绸企业2家,装机60台(套),年生产坯绸能力达460万米,继续保持广西第一大白厂丝生产基地县(区)。桑枝、蚕沙、蚕蛹、下茧等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到2家。桑蚕茧丝绸加工产值10亿元以上。重点实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广西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创建项目、广西桂华丝绸有限公司丝绸加工项目、广西宜州市铭恒丝绸有限公司铭恒丝绸加工项目和广西朴茵蛹业发展有限公司朴茵蚕蛹深加工项目等。
(三)巩固产业基础。宜州区桑园面积稳定在37万亩以上,饲养量150万张以上,蚕茧产量6万吨以上,农民养蚕售茧收入30亿元左右,带动10万户45.6万人种桑养蚕(其中养蚕贫困户8600户,占宜州区贫困户的51.99%)。大力推广规模化集约化省力化养蚕模式,建设小蚕共育户150家以上,小蚕共育率达86%以上,种桑养蚕水平明显提升,继续保持全国县域最大桑蚕生产县(区)。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合理、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发展收益。重点实施宜州区刘三姐桑蚕高效生态产业核心示范区提质升级项目、德胜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宜州区壮歌桑博源农业示范区提质升级项目、宜州区桑蚕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项目(规模化集约化桑蚕基地建设项目)和建设宜州桑蚕茧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一批助推产业发展项目。
(四)提升科技支撑。以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河池·宜州工业园区)2019年获“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广西宜州茧丝绸轻工园”为契机,立足于宜州茧丝绸产业优势,建设广西宜州茧丝绸产业孵化器。配套完善孵化器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为入孵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等一条龙、全方位保姆式服务。与河池学院、广西宜州茧丝绸检测中心、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等签订协议,形成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河池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孵化器引进企业2家以上,申请专利10件以上,完成成果转化1项以上,成果落地园区建厂创业1项以上,总投资2亿元以上。建设宜州区农业(蚕桑)科技园区。
(五)加快品牌建设。丰富宜州区作为“中国蚕桑之乡”“中国优质茧丝基地”内涵,重点宣传推介广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宜州桑蚕茧”,同时提升“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知名度,推动“刘三姐”、恒业茧丝、南方丝巢等广西著名商标走出广西走向国际。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国内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态原产地产品、富硒农产品等认证的产品数目总计不少于10个,积极申报“宜州丝绸”“宜州白厂丝”“宜州蚕丝被”等国家地理标志认定。在广西电视台、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丝绸产业国际国内展销会等媒体、平台开展展销活动,力争2020年宜州区有自治区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以上,品牌营业值超1亿元的农产品1个以上,品牌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40%以上。
(六)提高带动能力。以集聚区河池市恒业集团公司、广西嘉联丝绸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业产业化国家(广西)重点龙头企业为依托,带动宜州区农产品加工企业30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0个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80个以上,实现蚕茧丝绸、糖料蔗等主要农产品加工产值12亿元以上。努力实现集聚区内务工人员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平均收入的30%以上,引导集聚区内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合理、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发展收益,带动宜州区90%的农民种养致富,成为贫困户脱贫奔小康的主要渠道。
(七)统筹资金投入。主要整合涉及园区基础设施,蚕桑、糖料蔗等产业项目资金,支持集聚区发展建设。一是集聚区建设锦程路、欣荣路、桑茂路、康宁路、欣荣北路、恒源路、顺天路、宜畔路等道路10.4公里,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1座,铺设污水管网15.4公里,日处理污水1.5万吨,建设给排水管网22.4公里,建设排洪渠1.8公里,共计投资5亿元。二是推动宜州区东盟国际茧丝交易中心、印染项目、茧丝绸项目等社会资金投入,计划投资1.5亿元。三是实施宜州桑蚕茧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质升级、产业扶贫支持等项目,计划投资0.2亿元。
(八)完善管理机制。以宜州区人民政府作为创建主体,由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负责管理,统筹推动集聚区各项管理工作及征地、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招商项目落地、安全和环保等方面工作。集聚区全力为投资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确保有效开展规划编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科技服务等工作。集聚区内各类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是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生产经营。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实行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提升生产技术和产品品质,推动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四、政策支持
(一)强化金融财税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结合宜州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际,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将适宜试点的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国外境外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二)增强用地用电保障。集聚区、农产品深加工园区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优先落实用地指标。完善土地优先政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落实农产品加工用电政策,农产品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用水、污水处理等方面优惠政策。
(三)加大项目整合支持。整合各级各部门相关渠道资金,将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作为优先支持项目,予以倾斜支持,支持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集聚区内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创新研发、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支持集聚区内企业采购本地农产品;鼓励支持集聚区内龙头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食品)初加工、冷链物流项目。创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通过设立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宜州区建设自治区级农产品(桑蚕茧)加工集聚区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宜州区建设自治区级农产品(桑蚕茧)加工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梁宁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梁基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覃永龙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财政局局长
覃乃鹏 河池·宜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黄立生 区委办副主任
陆汉策 区政府办副主任
潘建纯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广平区发改局局长
韦剑锋 区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郑文铁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吕春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石建新 区林业局局长
覃国航 区水利局局长
周文庆 区科技局局长
黄汉远 区住建局局长
覃振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定轩 区人社局局长
吴丽玲 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黄若锋 区扶贫办主任
莫慧娟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覃荣良 区糖业发展中心主任
覃嘉庆 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石仁秋 区水果生产服务中心主任
韦信超 区农村经济经营指导站站长
韦克森 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罗又红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覃宝珠 区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覃宝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唐建环 区财政局副局长
侯国俊 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陆韦林 区税务局副局长
覃 军 河池·宜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推进宜州区农产品加工(桑蚕茧)集聚区建设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潘建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宝团同志兼任,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糖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切实增强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快确定工作计划,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于2020年4月30日前根据本部门职能制定支持集聚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建立集聚区建设季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等。
(二)加强跟踪服务。集聚区选址综合利用农用地、三产用地、村镇土地、工业用地等各类地块。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期办结制和到期认可制,做好企业办理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环评审批等各项手续的跟踪服务。
(三)加强科学管理。坚持以社会资本、工商企业、金融资本作为集聚区建设投资的主要来源,引进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入驻。引进人才、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投入,培育经营管理队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集聚区管理水平。引进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和工艺,提升集聚区科技水平。
(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在政务环境、项目施工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中出现的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不良现象,制定促进集聚区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份内事项立即办、份外事项协助办、上报事项跟踪办。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环境,通过优惠诚信的政策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打动外来投资者,通过和谐宽松的社会环境留住外来投资者,努力营造亲商、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5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编制建设规划等工作。2020年4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报备,2020年5月底前完成集聚区建设规划的编制报备。
(二)实施阶段(2020年4月—11月)
根据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开展集聚区的建设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集聚区建设工作,并向上级申报验收。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全部完成主要建设任务,实现预定目标。各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进行总结经验,继续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七、落实工作细则
(一)严格落实责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集聚区工作方案、规划编制,指导集聚区农业、水产畜牧等产业发展。区发改局负责集聚区规划编写、项目立项指导等工作。区科技局负责集聚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等工作。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集聚区农产品加工项目扶持、建设,集聚区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规划和建设指导等工作。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集聚区的财政扶持资金预算、筹措,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融资担保、信贷、保险指导等工作。区人社局负责集聚区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工作的监督指导等。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集聚区土地利用指导、集聚区规划指导等工作。区住建局负责集聚区厂房等建筑物建设或改造、电力设施建设指导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集聚区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管指导,集聚区企业登记注册和市场活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品牌创建管理等工作。区统计局负责集聚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统计调查工作。区投资促进局负责牵头开展集聚区招商引资等工作。河池·宜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集聚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企业用地,落实对入驻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等。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负责集聚区废水、污水、废气处理等环保事项建设指导工作。区税务局负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其他各有关单位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涉及的内容,尽快根据部门职能制定支持集聚区建设的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坚决做到服务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三)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将集聚区相关工作目标进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落实情况,并做好登记归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有序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建立督查监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日常督查监督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效能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的,及时进行纠正和通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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