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富硒农产品(富硒农产品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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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南县2022年富硒产业发展工作

方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5号)文件精神,为突出“绿色、生态、富硒”特色,大力培育和发展富硒特色农业,加快我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打响全南农业富硒品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努力构建富硒品牌突出,龙头企业带动明显、服务体系健全的产业格局,力促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2022年全南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初稿。初稿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修改后分发到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作适当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奖励政策和工作要求四部分。

四、征求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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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作适当修改,随后分发到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

附件2

全南县2022年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送审稿)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5号)文件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县富硒产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副产品直供地,以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依托我县现有富硒产业特色,加快建设一批富硒水稻、高山茶叶、蔬菜、葡萄、脐橙等五大富硒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富硒功能农业、富硒现代食品工业、富硒特色现代服务业等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富硒产业集群,延伸富硒全产业链体系。2022年,力争我县建成4个富硒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认证7个富硒农产品品牌、打造2个涉硒示范龙头企业,培育5000万元以上富硒精深加工企业1个,培育富硒休闲旅游康养区1个,建设富硒产业园区1个,推动富硒农业成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二、工作重点

1.科学制定富硒产业规划。科学编制我县富硒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富硒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引导富硒产业科学发展。以中国地质调查局圈定的5处(全南县城厢镇绿色富硒区、金龙镇东风-水口-增坊村绿色富硒区、金龙镇松山-员山-含江村绿色富硒区、陂头镇竹山-张公碰村无公害富硒区、陂头镇歧山-瑶山村绿色富硒富锌区)富硒农业产业适宜区为富硒产业核心发展区,辐射带动其他具备富硒产业发展条件的区域,全面推进富硒产业发展。按照绿色、生态、科技的标准,以富硒种养产业为依托,以富硒加工产业为支撑,以富硒高新技术转化为突破,打造一批集生产、加工、观光体验为一体的富硒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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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出区域富硒产业特色。依托我县现有富硒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富硒农业产业开发,重点打造一批高山茶叶、水稻、蔬菜、葡萄、脐橙等富硒产业。充分发挥高峰生态农林(富硒茶叶)、石古生态农业科技(富硒葡萄)、沙坝仔神农生态园(富硒水稻)、和禾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富硒水稻)4个首批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引领推动我县富硒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建设生态富硒农产品开发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一体的富硒农业产业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技术服务支撑。加强本土富硒领域人才培育,推动生产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引进富硒产业发展技术支撑。聘请富硒研究开发经验丰富的院校或研究机构为我县技术合作单位,引进他们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标准化生产,支撑我县富硒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富硒产业发展档次,推动富硒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就业创业中心〕

4.推进富硒产业园区建设。按照“扩大总量、提档升级、特色鲜明、示范带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集中优势资源,推动建设4个高标准富硒产业园区,高质量推动涉硒龙头企业江禾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月秀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高标准建设市级富硒产业园区,指导有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省级富硒农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培育富硒优势龙头企业。突出绿色有机富硒农业资源优势,2022年力争把江西自然之星、江禾田园2个富硒龙头企业培育打造成集生产、加工、销售和旅游观光集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推动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休闲后花园。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专项奖励政策,以打造生态硒县为目的,以生物提取定量补硒功能食品生产为重点,培育1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富硒精深加工企业,不断延伸富硒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富硒品牌创建培育。加大富硒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引导富硒农产品经营主体、加工企业申请注册富硒产品商标,2022年完成7个以上富硒产品认证。出台规范富硒产品认证办法,引导企业通过国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富硒产品认证,支持企业创建富硒产业品牌,统筹推进富硒产、供、销、学、研以及金融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7.强化市场开拓与营销对接。组织富硒农产品参加硒博会、农交会、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等展示展销活动,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副产品直供地,推广全南富硒品牌。突出富硒大米、富硒葡萄、富硒茶叶、富硒蔬菜、富硒马蹄等重点品牌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渠道推广销售我县富硒产品,不断延伸富硒产业链条,助推乡村产业振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奖励政策

1.鼓励创建富硒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对各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中连片建设规模以上富硒农产品种植基地,达到市级富硒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标准:总面积、规模符合《赣州市富硒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具备“八个有”〔有办公室,有组织机构(含生产经营管理团队、技术支撑团队),有技术规范,有发展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产品展示柜,有富硒产品基地标识牌,有富硒产品认证证书等〕,经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验收核定合格的,对县财政给予每个示范基地10万元的奖补。

2.推动富硒精深加工产业。对符合富硒种植、养殖示范基地条件的企业(含合作社、家庭农场)建成5000万元以上富硒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的,通过申请并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验收核定,县财政在奖补富硒种植示范基地的前提下,再给予50万元的奖补。同时给予属地乡(镇)10万元/个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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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富硒产品认证奖励扶持力度。经国家认监委授权机构对生长过程自然富集而非收获后人工添加硒的农产品认证,单个认证产品代表面积:农作物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水果(含葡萄)、蔬菜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连片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水产连片养殖达到50亩以上、畜禽年出栏(猪500头、牛50头)以上、年存笼200羽以上,产品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DB36/T566-2017《富硒食品硒含量分类标准》获得富硒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或经营主体,县财政给予每个认证产品3万元的奖补,每个经营主体最多只能享受9万元奖补。

4.支持富硒品牌营销推广。鼓励各富硒品牌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各类展示展销会,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推广我县富硒农产品,对在参与国家、省部级以上组织的展销会每参加一次,给予1万元的奖补。

5.加大富硒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对获认证的富硒农产品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业产业振兴信贷,按照《全南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要求,执行补助贴息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发展富硒产业作为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成立全南县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富硒产业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要素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出台富硒产业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富硒产业发展秩序。要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富硒产业基地认定、品牌创建及宣传推广、龙头企业培育、科技推广,加大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扶持涉硒企业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参与富硒产业发展,支持富硒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3.狠抓调度考核。县领导小组要逐项梳理富硒产业发展任务进展情况,收集汇总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将富硒产业发展纳入对乡(镇)及县属相关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全南县2022年富硒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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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2年富硒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表

序号

乡(镇)

富硒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个)

富硒产品认证(个)

培育绿色、有机、富硒农业示范龙头企业(个)

培育 5000万元以上富硒精深加工企业(个)

培育富硒休闲旅游康养区(个)

建设富硒产业园区(个)

城厢镇

金龙镇

南迳镇

中寨乡

大吉山镇

龙源坝镇

陂头镇

社迳乡

龙下乡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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