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农产品背景(富硒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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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3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富硒)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市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安政办发〔2022〕3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开展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支持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全面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实施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生产基地创建工程等相关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产品全程质量管理和实时展示农产品良好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手段,是科学指导农产品规范化生产和正确引导农产品健康消费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农产品安全优质营养化高品质发展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市在大力推进生猪、茶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五大特色产业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理念,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经我市积极申请汇报,国家农安中心批复将积极支持我市开展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富硒)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力争通过2-3年的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富硒)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创建,培育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实施主体等,全方位引领推动提升安康市名特优新高品质(富硒)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能力,助推乡村振兴、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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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以生产标准规范、全程质量可控、产业绿色高效、产品特色优质、品牌驰誉全国为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安康市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达30个以上,特质农品50个以上,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实施主体达50个以上,获得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生产经营主体达30个以上,生态环保优质农业投入品和包装标识生产应用主体各30个以上,全方位引领推进我市名特优新高品质(富硒)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能力。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目标任务。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包括园区化推进、绿色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全程化管控、品质化提升、品牌化运营、数字化赋能7个方面。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考核督查、强化技术指导。

四、涉及范围

时间从2021年到2023年,涉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参与试点创建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五、关键词诠释

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依据农业农村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文件精神,农业产业面临重大转变,从注重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从注重生产向产业发展转变,由注重结果检测向过程控制转变。基于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提出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这一概念。既是对农产品(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制度文件管理、生产技术要求、产品质量管理、员工管理、内部自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旨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营养品质。

良好农业规范:简称”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的缩写。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制定和执行各自的操作规范,鼓励减少农用化学品和药品的使用,关注动物福利、环境保护、工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证初级农产品生产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它是以危害预防(HACCP)、良好卫生规范、可持续发展农业和持续改良农场体系为基础,避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受到外来物质的严重污染和危害。该标准主要涉及大田作物种植、水果和蔬菜种植、牛羊养殖、奶牛养殖、生猪养殖、家禽养殖、畜禽公路运输等农业产业。

六、惠民利民举措

各县(市、区)将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全程质量控制试点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将全程质量控制试点要求列入新认定的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内容,并作为考核和评价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承担有关农业建设项目的约束性指标。市级将统筹相关资金予以适当补助支持。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专家服务团,加强对县(市、区)和企业的指导,定期深入基层进行业务培训。

附件: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富硒)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市实施方案(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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