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耳硒肽产品(木耳肽硒价格)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 食品技术
67.040 食品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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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食品技术
67.040 食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
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中食海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海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中食营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目的意义
食源肽进入健康食品的视线已经有20多年了,自2000年左右,中国市场开始陆陆续续出现了肽类产品(尤其是大豆肽),但 “肽”开始只是一个学术词汇,生产企业多以企业标准来生产肽类产品,随着QS证书2010年起在全食品行业的严格要求,原来企业标准中以附录形式出现的检测方法在QS发证检测中凸显不足,各地方各企业也是花样百出,但是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强,肽的检测方法显得尤为突出,为此相继出现了肽类产品申报新资源食品的高峰,但为了顺利取得QS,给肽含量提供合理的检测方法,也同时出现了《大豆肽粉》QB/T 2653-2004(现已作废,被GB/T 22492-2008所替代)、《水解胶原蛋白》QB 2732-2005、《海洋鱼低聚肽粉》QB/T2879-2007等行业标准。
2010年出现了第一个关于肽的新资源食品——玉米低聚肽粉为(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5号),以及后来2012年批准的小麦低聚肽为新资源食品(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
新资源食品只是提供了可以给企业颁发QS的理由,关于肽的检测还需要更加规范的国家标准,为此2008年同时出现了《大豆肽粉》GB/T 22492-2008和《海洋鱼低聚肽粉》GB/T 22729-2008,其中分别对肽含量和低聚肽含量的检测给出了检测方法,由此拉开了肽类QS发证的高峰,但也仅限于国标和新资源食品,其它蛋白类生产的肽类制品,仍然迟迟拿不到生产许可证。
由于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肽类产品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显然有他的不足,为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第7号公告明确指出,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为原料,经《食品添加剂》(GB 2760-2011)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的物质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
由此可见,食源肽在我国按照普通食品管理也是符合国家要求的,拉开了肽类生产百花盛开的时代。
随着《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计划》) “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方案,食源性肽粉是食品领域重要的蛋白质深加工产品,蛋白质营养补充品已经逐渐被医生和病人普遍接受,多肽作为营养补充品也越来越受到医药巨头企业的关注。
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特膳食品、运动营养食品、饮料、特殊配方食品等各类营养健康食品,是一大类重要食品加工用配料。
国家十三五项目——《营养功能性食品制造关键技术研究与新品创制》更是将以功能肽为主要氮源的医用食品系列化到儿童和老年营养功能食品、高效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具有肠胃调节功能的益生菌食品中。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8年版中国肽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认为,蛋白质营养补充品已经逐渐被医生和病人普遍接受,多肽作为营养补充品也越来越受到医药巨头企业的关注,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特膳食品、运动营养食品、饮料、特殊配方食品等各类营养健康食品,是一大类重要食品加工用配料。
肽类产品直接生产销售产值已经突破200亿元,间接市场应用产值2000亿元左右。
目前实施的《大豆肽粉》GB/T 22492-2008、《海洋鱼低聚肽粉》GB/T 22729-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B 31645-2018和《淡水鱼胶原蛋白肽粉》SB/T 10634-2011、《淡水鱼蛋白肽》QB/T 4588-2013,《玉米低聚肽粉》QB/T 4707-2014、《小麦低聚肽粉》QB/T 5298-2018等一些行业标准都从不同角度给出了肽的定义和检测方法,由上面的标准名称就可以看出,这些肽的产品名称也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而来,可供人类食用的蛋白类产品还很多,除过因为某些产品特有的氨基酸(例如胶原肽)的惯用叫法外,同一种蛋白也可以生产出低聚肽、蛋白肽和水解蛋白等不同类别的产品,尤其是水解蛋白粉,他们也含有肽,工艺和肽的生产工艺如出一辙,这类产品目前还没有规范。
为此我标委会提出了编制食源性肽国家标准的设想。
目前我标委会发布了GB/T 22729-2008 海洋鱼低聚肽粉,并发布了玉米低聚肽、小麦低聚肽等行业标准。
根据“国标委综合〔2016〕28号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国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集中复审工作,对该领域产品进行整合梳理,制定行业统一的技术标准,解决标准缺失、交叉问题,以满足规范市场、引领行业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将整合我国现行食源性肽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规范我国食源性肽市场,建立行业统一的术语、分类对于引领该类产品研发、市场化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源性肽粉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食源性肽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主要技术内容1)原辅材料质量要求2)感官要求:修改原标准中的感官要求,从色泽、滋味气味、组织形态和杂质五方面对食源性肽粉感官进行规范;3)理化指标:修改原标准中的理化指标,本文件将从蛋白质含量、肽含量、≥80%肽段的相对分子质量、水分、粗脂肪含量和脲酶(尿素酶)活性等六个维度规定低聚肽粉、蛋白肽粉和水解蛋白粉的质量要求;4)分别规定各技术指标的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