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农产产品(富硒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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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农委办发〔2021〕35号

各市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省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山东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好2021年省委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产发〔2021〕2号)精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省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全产业链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进延链、补链、壮链、优链,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文旅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集生产、加工、贮藏、冷链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畅通供应链,健全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2.坚持产业特色化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山地、丘陵、平原、沿河、沿海等资源禀赋,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小杂粮、食用菌、中药材、特色果蔬、特种养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单项冠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有机农业、定制农业、高端农业,促进特色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3.坚持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围绕粮油、蔬菜、畜禽、水产、水果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带动作用明显、品牌效应显著、利益联结紧密的全产业链重点链。到2025年,省级打造5个千亿级全产业链重点链,市级打造10个五百亿级全产业链重点链,县级打造20个百亿级全产业链重点链,培育一批年产值超百亿的农业“链主”企业,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二、重点工作

4.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有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节水灌溉、测土配方、绿色防控等新技术,提升农产品生产基地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一批果菜菌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力争到2025年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500家,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3500万亩以上,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400个,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场100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场5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5.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加工体系。支持建设果蔬清洗分拣、贝类净化、烘干储藏、预冷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加快发展中央厨房、主食加工、果蔬净菜鲜切、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新业态,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新模式。鼓励开发休闲食品、功能性食品、生物制品,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领军企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到2025年,打造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50个、示范企业600家,年营业收入过100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5家、过10亿的150家、过亿元的1500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6.推进农产品流通系统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在乡镇、中心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建设以水果、蔬菜、食用菌为主要品类的节能型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形成冷链物流网络,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推进现代物流中心、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和田头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利用五年时间,建设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冷链物流基地10个,低温储藏保鲜设施达到3000座、存储量超过1200万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

7.拓宽市场营销渠道。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电商企业帮带等方式,加强农村电商培训,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龙头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带动更多中小微农村电商主体发展。充分发挥山东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和益农信息社作用,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设地方特色馆,发展直播带货、直供直销等新业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0%以上,2025年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

8.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特色食品加工、民俗手工艺品制作等乡土产业,大力培育赏花采摘、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科普研学、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开展农(渔)家乐、乡村民宿、康养基地建设。每年推介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典型案例30个、精品园区30个,用五年时间打造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9.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整合农资、农机、农技、信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通过提供整套科学专业的生产托管服务,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开展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价格指导,建立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10.培育农产品品牌。以“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为主题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创建,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加大知名农产品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挖掘传统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品牌公信力和品牌溢价水平。深化培育寿光蔬菜、金乡大蒜、章丘大葱、沾化冬枣、栖霞苹果、莱阳黄梨、青州银瓜、乐陵小枣、潍县萝卜、平阴玫瑰、菏泽牡丹、日照绿茶、德州扒鸡及文登西洋参、乳山牡蛎、蒙阴蜜桃、夏津椹果等农产品品牌。到2025年,打造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知名企业产品品牌500个,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超过100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

11.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龙头企业向前端延伸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加工流通设施,改善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主体联合、要素聚合、产业融合。建立完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任“链主”,组织育种育苗、生产基地、仓储保鲜、加工流通、电商平台、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产业协会、服务机构、融资机构等各类主体,一体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00家、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200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稳定在4000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2.搭建全产业链发展平台。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思路,构建区域性全产业链发展平台,形成乡村产业的增长极。利用五年时间,县级围绕优势产业,创建10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乡镇围绕区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文旅业,创建1000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村级围绕传统手工业、传统食品业、传统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10000个以上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争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

三、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作为重要任务,实行农业全产业链“链长”制,建立统筹推进、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出台相应配套支持政策。开展省级、市级、县级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省级、市级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建设工作,建立农业全产业链图谱,构建全产业链梯队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14.加强政策支持。持续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市县做优做精特色农产品,培育放大品牌效应,扶持壮大优势特色产业。落实农产品加工、冷链储运、销售等环节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涉农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附征税费等实行税费优惠。探索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省税务局)

15.创新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农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组织基地农户统一对接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探索“政企农银保担”多位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融资模式。发挥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销售等方面的作用,推广“冷链设施贷”等担保产品,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双控”业务考核,扩大政策性担保业务规模。用好用足省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努力扩大特色农业保险参保面积,鼓励市县加大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支持,增强产业抗御风险能力。推动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6.强化用地保障。各市、县(市、区)应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挖潜指标,保障农业产业项目用地,优先保证符合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方向的加工、流通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通过盘活农村闲散土地等方式挖潜存量土地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坚持集约节约原则,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严格执行作物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设施用地规模标准,保障消洗转运、冷藏存储等设施用地需求。要切实保护耕地,按照国务院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有关要求,用地选址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