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奖补方案(国家关于补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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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州市创新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连州市创新发展富硒功能农业“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发展富硒农业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连州市富硒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连州市农业“3个三”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绿色、富硒、循环、康养、休闲”的理念和“岭南硒谷,长寿连州”的战略定位,发展以富硒功能农业为主导,融合康养度假,文化旅游等大健康产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人民增寿和农村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将连州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富硒农产品供应基地和长寿康养后花园。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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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奖代补是指由富硒农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先行实施,项目完成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奖补的扶持方式。实施以奖代补,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公布“以奖代补”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种养业和加工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性主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参与。

(二)因地制宜。立足本地特色产业和富硒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增强富硒产业发展的区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按照连州市富硒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到2021年,全市富硒功能农业通过“生产+加工+科技(品牌)+营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两年初见成效”的总体安排,形成特色鲜明的功能农业体系和区域品牌,创造条件向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富硒农业技术专业委员会申请创建全国富硒示范基地。

三、奖补对象

连州市区域范围内从事富硒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性主体。

四、奖补范围和标准

符合连州市农业3+X总体发展规划的特色产业,以一年内见效的项目为主,产品硒元素检测结果要求达到国家富硒农产品标准。由连州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指导、统一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富硒菜心为主的蔬菜示范基地。单个基地面积要求30亩以上,补助标准为100元/亩,面积总量控制在1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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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富硒水晶梨示范基地。单个基地面积要求30亩以上,补助标准为200元/亩。其他水果如沙糖桔、鹰嘴桃等参照执行。面积总量控制在3000亩。

(三)其他富硒产品种植示范基地。针对有市场前景,能做出规模和特色的进行扶持。单个基地面积要求30亩以上,补助标准为100元/亩,面积总量控制在1000亩。

(四)富硒禽畜养殖业示范基地。选择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扶持建立家禽富硒生产基地10个。单个基地养殖量要求:畜牧类要求猪出栏量1000头以上,牛出栏量100头以上,羊出栏量500头以上;禽类要求鸡、鸭出栏量5000只以上,单位企业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具体扶持标准:猪30元/头、牛100元/头、羊12元/只,肉鸡、肉鸭与蛋鸡、蛋鸭1元/只。

(五)富硒溯源与认证支持

1.富硒产品认证:对于获得国家富硒认证的企业产品,给于1万元/个的奖励。

2.富硒溯源采取政府采购溯源服务的方式开展,集中统一纳入全国富硒产品防伪溯源系统的单位。给于5万元/个的奖励。

(六)加强富硒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

1.着力打造“岭南硒谷,长寿连州”区域品牌,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大力实施富硒农产品品牌战略,以品牌提升产业发展,以品牌开拓市场。组织涉硒企业参加外省市富硒农产品博览会,鼓励企业开展富硒农产品品牌宣传,强化品牌推介。

2.举办“岭南硒谷、长寿连州”区域品牌及项目招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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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富硒产业发展培训指导工作。

五、资金来源

连州市年度“3个三工程”市级专项发展资金或在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

六、奖补流程

(一)项目申报。按照自愿参与,先建后补原则。每年3月底前由经营主体提出项目申请,填写连州市富硒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详见附件),经项目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连州市农业农村局,由连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单位即为“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基地建设进行两次以上的实地指导核查,并收集实施指导照片材料和相关项目技术资料建立项目档案。

(三)项目验收。由连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核查项目资料和实地验收,填写项目验收表,经项目验收组签字确认后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即为通过项目验收。

(四)奖补资金发放。奖补资金发放统一实行财政报账制。报账资料包括项目请款表、项目实地核查表、项目验收表、富硒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奖补申请表、项目前中后图片、产品检测报告、公示图片等。申报富硒产品认证和溯源奖补项目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书和证明材料。由连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完善相关材料进行统一报账。

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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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准定位,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连州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编制《连州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组织协调、培训指导、技术服务、富硒产业资源调查和产品推介,统筹全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

2.把发展富硒功能农业列入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坚持把富硒农业作为我市战略性优势主导产业予以重点扶持、鼓励和发展。

(二)创新驱动,增强科技支撑

通过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富硒农业技术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富硒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平台,争取国内知名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我市建立产学研基地,积极参加国内外富硒功能农业组织举办的相关活动,加强联系与交流,推动我市富硒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富硒产业氛围

加大富硒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组织各级媒体对连州富硒资源和富硒农产品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提高连州富硒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增强连州富硒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八、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和连州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项目资料、检查督促和进行产业指导。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富硒产业发展资金。市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旅游、市场监管、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业务指导,整合行业资金向特色产业项目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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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发动到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完善管理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乡)要建立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科技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产前、产中、产后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签订订单合同、产品包销合同,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四)严肃执纪问责。奖补对象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列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诚信黑名单;市、镇(乡)两级相关人员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为期2年。

附件:连州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

附件:

连州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申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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