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奖补方案(富硒奖补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县域富硒特色产业高质量,促进产业兴旺、农民富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扶对象
1、支持通过二次流转(托管),推行适度规模经营的县级以上(含县级)茶叶园区业主。
2、支持扩大夏秋茶生产、提高茶资源利用率的经营主体。
3、支持茶产品出口创汇、在县外大中城市开设平利茶品牌专卖店经营主体和线上销售平利茶产品的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4、支持通过土地流转或联营联建,发展绞股蓝、中药材、富硒粮油、设施蔬菜基地的经营主体或产业大户和在安平高速、平镇高速沿线直观坡面种植富硒油菜的农户。
5、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
6、支持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公用品牌宣传以及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的企事业单位。
7、支持扩大产能、提质增效的千头以上(含千头)规模猪场、生猪航母企业和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的适度规模养猪场。
8、支持新建(改扩建)茶叶、绞股蓝、中药材、富硒粮油加工厂的经营主体。
9、支持在集镇、搬迁安置区周边新建设施蔬菜基地的产业大户和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业主。
10、支持发展茶叶、绞股蓝贷款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发展中药材、生猪、蔬菜贷款的重点企业。
二、奖扶重点及标准
1、富硒茶产业。对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夏秋茶生产、亩均效益明显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园区或经营主体,在茶园管护、生产加工仓储设施设备购置、夏秋茶产出等方面给予奖扶;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且认定命名的茶企业给予奖扶;对在县外大中城市开设平利茶品牌专卖店、发展茶产品线上销售、茶叶出口创汇的经营主体给予奖扶;对开展平利茶叶公共品牌宣传推介,以及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新专利和申报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扶;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招引人才给予支持;对省级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利息给予补助。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1。
2、生猪产业。对通过增养能繁母猪、引调良种、完善生产设备、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疫病防控能力等措施,实现扩大产能、提质增效的千头以上(含千头)规模猪场、生猪航母企业和符合环评要求且用地手续完备的适度规模猪场给予奖扶;对生猪规模养殖企业及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贷款利息给予补助。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2。
3、中药材产业。对产业大户、经营主体建设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种养基地和基地巩固提升给予奖扶;对产业大户、经营主体建设中药材初级加工厂、精深加工厂、购置生产加工仓储设备等给予奖扶;对企事业单位开展中药材地理标志认证等给予奖扶;对中药材产业重点企业贷款利息给予补助。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3。
4、富硒粮油产业。对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稻油规范化种植基地、购置富硒粮油生产加工仓储设备、开发富硒粮油新产品、注册地理证明商标、打造知名品牌等给予奖扶;对农户在安平高速、平镇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富硒油菜给予奖扶。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4。
5、设施蔬菜产业。对种植大户在集镇和搬迁安置区周边新建设施蔬菜基地给予奖扶;对经营主体在城关、西河、长安三镇建设蔬菜保供基地、购置生产加工仓储设施设备等给予奖扶;对设施蔬菜重点企业贷款利息给予补助。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5。
三、资金保障
从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中统筹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富硒特色产业奖扶,其中:富硒茶产业3000万元,生猪产业500万元,中药材产业500万元,富硒粮油产业500万元,设施蔬菜产业500万元。
四、实施程序
1、核定周期。本办法核定奖补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各镇2021年12月底前指导辖区产业大户、经营主体、村集体完成拟奖扶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镇级审核。
2、申报程序。2022年产业奖扶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户(经营主体)申请、村核实、镇申报、县审定”的程序进行。产业大户和经营主体向项目所在村递交产业奖扶项目申请,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和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对申请的产业奖扶项目进行核实,经村“两委”初审通过并公示10日后,报镇政府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由各镇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
3、审核认定。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申报的产业奖扶项目申请,牵头开展实地踏查、研判论证,对拟建设项目和拟奖补资金进行为期10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各镇负责组织产业大户和经营主体按照项目计划认真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未按时上报或未经确认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奖扶范围。
4、验收评价。确定奖扶的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推进。各镇按照节令及时组织初验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检查验收,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奖扶资金直接兑现到建设业主。
5、其他事项。投放到村集体用于购置农业生产、加工、精制精选、仓储设施的项目资金,经村申请、镇审核、县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农时节令及时投放到村集体。对产业提等升级和创新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由县长或分管县长召开专题办公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支持。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富硒特色产业奖扶项目论证、制定核查验收办法、牵头组织检查验收、兑付奖扶资金等工作。各镇要严把政策标准,认真做好富硒特色产业奖扶项目审核、申报、实施、初验等工作。
2、抓好政策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量力而行”原则,对奖扶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把关,对资金额度严格把控,防范风险。各镇要广泛动员,充分发挥县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督导产业大户、经营主体高质量推进富硒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对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落实好联农带农机制,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3、加强项目管理。各镇要健全奖补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过程性资料台账;县农业农村局要建好产业验收台账和资金兑现专账。对存在不良征信、涉黑涉恶、违法违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力的产业大户和经营主体不予奖补。对核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有恶意套取骗取奖补资金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所涉及的产业项目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1.平利县2022年富硒茶产业奖扶标准.xlsx
2.平利县2022年生猪产业奖扶标准.xlsx
3.平利县2022年中药材产业奖扶标准.xlsx
4.平利县2022年富硒粮油产业奖扶标准.xlsx
5.平利县2022年设施蔬菜产业奖扶标准.xlsx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1〕126号.pdf
图解: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