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最科学的补硒选择(人体最科学的补硒选择)
医学论文-关于人体补硒标准的研究【摘要】比较全面地综述了人体补硒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严格控制富硒食品生产的相关途径。【关键词】富硒食品;硒中毒硒是一种微量元素,它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界于金属与非金属之间。硒在地壳中的含量相当稀少和分散,主要以重金属硒化物状态存在,绝大多数的硒化矿都因为矿石产量稀少而没有工业开采价值。几十年来,当人们突然发现一直被人们视为毒品的硒竟与人体缺硒而产生许多疾病密切相关时,被誉为“生命之火”的硒如何安全科学地进入人体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1我国是世界缺硒大国,人体缺硒不容忽视土壤缺硒是全世界广泛存在的问题,低硒地带遍布全球42个国家和地区。据统计,全世界缺硒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一半左右。在我国,除湖北恩施、陕西紫阳两地是天然富硒地区以外,国土面积的72%属于低硒或缺硒土壤。其分布状态为从东北到西南形成了一个涉及22个省份的缺硒带[1]。由于土壤中缺硒,造成食物链中普遍低硒状态,导致人体缺硒或严重缺硒。我国黑龙江省大约2/3地区缺硒,该地区植物体中硒的含量仅在0.03~0.05PPm以下,克山病流行地区各种谷物中硒的含量低于0.02510-6PPm。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硒是人体中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严重缺硒会导致人类出现40余种病症。
如果人体血液中硒的含量长期低于0.1mg/kg,就可以导致肝坏死、心肌损坏、扩张性心肌炎、冠心病、克山病、大骨关节病、溶血性贫血、胃癌、肝癌、结肠癌及胰腺癌等病症[2]。由此可见,缺硒地区的人体补硒问题是绝对不容忽视的。2必须严格控制补硒标准上世纪50年代,由于我国先后发生因人体严重缺硒而导致的克山病、大骨节病及牲畜所患的白肌病[3],因人体长期过量摄入硒而产生的恩施地区硒中毒病,使我国在人体正常硒水帄含量标准研究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面。1988年,中国营养学会通过对我国13个省、市居民大面积的营养水帄调查,发现成人每日硒的摄入量仅为32.40~26.63μg,提出了我国成人每日硒的摄入量为50~400μg为宜[4]。世界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采用了我国人体硒科学含量的相关标准。见表1。中国人体硒含量的相关标准(略)实践证明,人体对硒的摄入量过多或摄入量不足,均会危害人体健康。根据我国有些地区严重缺硒的这一状况,当前,主要矛盾是解决人体日硒摄入量不足问题。近几年来,为了解决人体缺硒问题,各种补硒食品应运而生,富硒大米、富硒鸡蛋、富硒蔬菜、富硒食用菌、富硒茶叶等食品已经进入了我们的餐桌,各种富硒保健食品也陆续被开发上市。
为了规范食品中硒的含量,确保人体健康,1991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食品中硒的限量卫生标准》,1992年3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中硒的限量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了食品中硒的最大允许限量标准。这一标准适应范围包括粮食、豆类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畜禽肉类、鱼类、蛋类等。见表2。食品中硒的限量标准(国家卫生标准GB13105-91)(略)通过规定不同食品中硒的科学标准含量,使人们能合理适量的地摄入微量元素硒,确实保证了人体健康。3严格把好硒制品生产、销售及入口关天然食品中硒的含量很少。目前硒产品大多数为含有机硒的各种制品。富硒粮食、富硒蔬菜、富硒肉类、富硒鸡蛋、富硒茶叶均是通过人工方式,通过植物或动物体内的吸收转化为硒食品。还有一部分是人工合成的富硒食品及富硒保健品。例如,我国硒都恩施地区开发生产的大蒜硒多糖、硒化魔芋胶、莼茶多糖、大豆硒蛋白、大豆硒多肽、茶叶硒多糖、烟叶硒蛋白等,已经涉及到畜禽养殖业、林果业、水产业、蔬菜种植业、中草药业以及食品工业等众多领域。各类硒制品如雨后春笋蓬勃而生,既缓解了一些地区因人体缺硒引起的各种疾病,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应该注意的问题。若食品中硒的含量低,食用后不起作用;若硒的含量过高,则会出现硒中毒,其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确保人体健康,必须严格把好硒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入口关。通过动物食用富硒饲料提高肉、蛋、奶中硒的含量,必须严格控制饲料中硒的标准。近几年来,全国陆续发生多家大中型饲养场动物硒中毒事件,必须引以为戒。通过植物施肥、浇灌、叶面喷施等方法提高粮食、蔬菜、水果硒含量的农业生产部门,也需严格控制硒的标准。目前,我国仅有食品中硒的限量标准(GB13105-1991),尚无硒食品的生产标准。2002年我国湖北省率先出台了我国第一个地区性富硒食品的标签标准。在世界硒都恩施召开评审会上,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11名专家对该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评审,制定了各种富硒食品的标准[3],为质检部门认定富硒食品安全食用提供了科学的检测标准。但是,仅仅个别地区制定了地方性标准还无法满足全国各地富硒食品生产需要。因此,建议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全国性的富硒食品生产标准,使富硒食品的开发和生产尽快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正确轨道,使富硒食品的生产和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5]。当前,为了规范富硒食品生产和销售,各级工商、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厂家,绝不允许无富硒食品生产标准的各类硒制品流入市场。
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格控制境外超标准硒食品流入我国。最近,我国某海关扣押一批从加拿大进口的硒含量严重超标准的蚕豆,防止了人畜硒中毒事件的发生。广大缺硒地区的城乡居民要在专家和医生的指导下正确地服用硒制品,不要以为硒制品吃得越多越好,严防因多途径补硒造成体内硒超标或硒中毒现象发生。【参考文献】富硒大米与人体健康.世界农业.2005,2:48.硒的生理保健功能和富硒食品的相关标准.中国食物与营养,2005,富硒保健食品硒含量标准的探讨.广东微量元素科学,2000,黄鹏程,黄鹤春.硒的生理功能与富硒无公害香米的开发.中国稻米,2005,1:13~15.富硒食品标签标准研究.中国标准化.2003,